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桓台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593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桓台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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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环境监管仍存在较多漏洞,个别企业存在偷排、偷埋现象。桓台县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该公司厂内和厂外东侧、南侧均受到倾倒的酸性污水污染。齐鲁化工园区淄博新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207年以来,每年将约22万M3化工废水直接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排往齐城污水处理厂。淄川区良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制砖的名义接受博山区污泥8137.22吨,实际掩埋在该公司附近的废弃窑坑内,无“三防”措施,也没有接受和使用台账,存在很大的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1.督促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2.2021年9月底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一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开展下一步工作。

3.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整改情况:

1.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评估,根据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评估报告》,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周边历史活动及两次泄漏对厂区内外土壤环境影响不大。调查区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超Ⅲ类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主要为盐类没有挥发性,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2.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已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生产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预防与管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并完善了事故应急体系及雨污分流管道。

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及荆家镇镇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监督该企业加强工艺过程管控,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废水,严禁偷排偷放,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公示日期: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3-8220167  邮箱:htxhbjdcb@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