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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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5932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1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桓台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三十)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环境监管仍存在较多漏洞,个别企业存在偷排、偷埋现象。桓台县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该公司厂内和厂外东侧、南侧均受到倾倒的酸性污水污染。齐鲁化工园区淄博新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207年以来,每年将约22万M3化工废水直接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排往齐城污水处理厂。淄川区良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制砖的名义接受博山区污泥8137.22吨,实际掩埋在该公司附近的废弃窑坑内,无“三防”措施,也没有接受和使用台账,存在很大的环境隐患。、
整改措施:
1.督促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2.2021年9月底前,完成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一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开展下一步工作。
3.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公示日期: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