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2SD202109080011)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973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2SD202109080011)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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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2SD202109080011)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2SD202109080011)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索镇刘家村东侧500米处有一家五维实业,生产加工产生的类似农药的味道很大,刺鼻难闻,影响村民生活,厂内打井往地下注入生产废水,现在工厂周边耕地上的树木和玉米出现死亡现象,认为可能是使用被污染的地下水灌溉造成的。                

五维实业东侧2公里处是桓台建筑垃圾消纳场,消纳场南侧紧邻有一个大湾,有人将大量危废倾倒在大湾里并且使用好土将危废进行填埋,用土填埋之后变成耕地,种植的农作物无法生长。

二、整改目标

(一)山东五维阻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                               

(二)按照环境调查结果依法对刘家窑湾开展管控。

三、整改措施

(一)山东五维阻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环评相关要求组织生产,避免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造成影响。

(二)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对刘家村窑湾开展堆填场地环境调查,并根据环境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索镇街道已加大对山东五维阻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检查力度,要求该企业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组织生产,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运行。

(二)针对窑湾填埋废物问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对刘家村窑湾进行了调查评估,报告显示刘家村窑湾填埋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地块内填埋物未对地块、地下水及周边农作物造成影响(报告中没有原文支持)。报告建议开展场地修复及制度控制措施。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已编制修复管控技术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确定本地块修复模式采用表层土壤(0-2.0m)异地处置加深层土壤(>2.0m)原位制度管控模式。截至目前,索镇街道已按照修复管控技术方案建议,完成表层土壤转运和安全填埋工作,并设置了管控区域及设立标识牌,建立长期监测结果记录及备案制度,周边环境长期监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反映。

联系人:王希军       联系电话:0533-8188079      

 箱:htxhbjdcb@zb.shandong.cn

联系地址:桓台县兴桓路1433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