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00337)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973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00337)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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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00337)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00337)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沈家化工厂在沈家村西边废弃窑厂生产,把化学废渣排到砖窑的取土坑内,持续十几年,占地十几亩,污染地下水,化工厂用部分好土掩盖填埋位置。沈家村西边修滨博高速时的取土坑内被掩埋大量固废,新华制药厂的、农药厂的,在原来坑底下挖五六米再填平。

二、整改目标

(一)规范处置暂存的氯化钙残渣和生石灰,委托开展环境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开展管控工作一、规范处置沈家化工厂暂存的氯化钙残渣和生石灰,委托开展环境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开展管控工作。

(二)完成沈家村西侧取土坑环境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开展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果里镇人民政府对沈家化工厂内暂存的氯化钙残渣和生石灰及时规范处置。

(二)果里镇人民政府按照八O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调查报告建议加强管控,定期对沈家化工厂及周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10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跟踪检测)。

(三)果里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2月底前完成沈家村西侧取土坑环境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开展工作。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沈家化工厂地块

2021年8月,山东省地矿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完成沈家化工厂环境调查并出具报告,根据调查报告建议,果里镇政府于2021年6月份起对沈家化工厂地块内填埋物进行清理,并委托山东奥德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水发润东(山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土壤清运,清运量为26699.69吨。

山东信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沈家化工厂固废清理开展效果评估,地块内氯化钙残渣和生石灰填埋物已清理完毕。经采样分析,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符合标准要求,该地块已达到修复效果。效果评估报告建议该地块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计划,加强环境管理,完善工作方案及对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受影响,降低环境风险。在完成本次评估后,至开发利用前,不得从事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二)沈家西侧取土坑

2022年6月,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沈家村西侧、滨博高速东侧地块环境调查并出具报告,场地调查报告结论:填埋物呈带状分布,主要为废弃外包装袋、建筑垃圾、农业垃圾、装修废弃物及少量生活垃圾。果里镇政府于2023年7月份起对地块内填埋物进行清理,交由淄博环宇银铖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2022年12月,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沈家村西侧、滨博高速东侧地块固废清理开展效果评估,地块内填埋物已清理完毕,相关土壤监测项目检测值均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效果评估报告建议,做好该地块后续监督工作,禁止坑内填埋及倾倒各类污染固废及废水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反映。

联系人:王希军       联系电话:0533-8188079      

 箱:htxhbjdcb@zb.shandong.cn

联系地址:桓台县兴桓路1433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