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桓台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04802)销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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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6-556283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1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桓台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04802)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4802)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桓台县荆家镇大元村村油井处的两条沟渠使用建筑及化工垃圾填埋,要求核实并查处。
二、整改目标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三、整改措施
1.责令荆家镇人民政府对油井两侧剩余三条沟渠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责令纯梁采油厂加强金家油田金32-斜2#油井现场环境管理,按要求及时拉运产生的废水和固废,禁止外逸污染土壤;
2.责成荆家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沟渠地块周边巡查力度,杜绝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荆家镇人民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对油井两侧剩余三条沟渠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调查报告显示,桓台县荆家镇大元村东地块1和地块3存在填埋情况,填埋物主要来源为大元村拆除危房、违建产生的建筑垃圾,郭家村旧村改造建筑垃圾,东岳大酒店西侧建筑工地挖楼槽的土,大元排沟治理工程清挖的土及小清河疏通防汛工程清挖的土,未发现化工垃圾填埋。地块2未进行填埋。根据调查报告,地块环境风险可接受,可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及复垦文件批复进行复垦;纯梁采油厂加强金家油田金32-斜2#油井现场管理,已建设围栏,规范工人操作流程,按要求及时拉运产生的废水和固废,杜绝外逸污染土壤情况;
2.荆家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复垦地块周边巡查力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反映。
联系人:王希军 联系电话:0533-8188079
邮 箱:htxhbjdcb@zb.shandong.cn
联系地址:桓台县兴桓路1433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