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12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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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2-53238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2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蛋白肠衣项目配套20吨天然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8227076
电子邮箱:ht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蛋白肠衣项目配套20吨天然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张北路201号,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张北路201号,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主要建设锅炉房一座,包含一台20t/h天然气蒸汽锅炉,所产蒸汽仅供给山东海奥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蒸汽量为86400t/a。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设备及工艺流程详见环评报告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二、项目在营运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2. 项目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原酒生产锅底水、洗瓶加热冷凝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废水,集中收集排入山东海奥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城镇管网排入淄博光大水务三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及淄博光大水务三分厂纳管要求。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7.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四、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相应变更工作。 五、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 六、果里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