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2024年02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289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4年02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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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同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仓储项目、淄博德信联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220日-202402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8227076

子邮箱:ht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沥青仓储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张北路406

淄博同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普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淄博泰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土地。拟新建构筑物总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仓储面积3338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天然气导热油锅炉1台,沥青保温储罐3台,装车泵1台,卸车泵1台,制氮机1台。项目建成后年储存周转沥青3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项目储罐废气和装卸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配套安装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营运期有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苯并[a]芘和沥青烟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苯并[a]芘和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SO2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NOX排放浓度执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中NOX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进一步处理。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清罐废渣和废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设置该项目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专章、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7.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2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拟建地点位于桓台县果里镇石化北路3号,淄博德信联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淄博德信联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拟将现有尾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将RCO炉更换为TO炉,配套增加3/小时卧式火管余热锅炉1套。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提高有机废气的处理能力。项目总投资54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项目生产工艺废气经TO焚烧处理,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利用后,进入SCR脱硝处理,依托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VOCs、环氧丙烷、环氧乙烷、丙烯腈及苯乙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及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为两级反渗透系统产生的含盐废水及余热锅炉排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全盐量、SS等,废水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淄博光大水务三分厂进一步处理。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清罐废渣和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设置该项目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7.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