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2024年3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347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4年3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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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淄博市孝妇河小清河综合服务中心、淄博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5日-20243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8227076

子邮箱:ht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

拟建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

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淄博市孝妇河小清河综合服务中心、淄博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

济南绿帆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建项目。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拟投资5493.88万元,实施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闸孔扩建、现状闸室加固、管道设施改建等主体工程。胜利河入清闸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

本项目是为了提升河道防洪除涝能力,维护人民生命安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1110日印发了《关于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淄发改项审202350号),同意项目实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按环评申报内容实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须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出须保持清洁,积极采取增加防风屏障、洒水降尘,加强临时覆盖等措施,切实保护大气环境。确保粉尘和路面铺浇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基坑排水采用自流及水泵抽排相结合的方式排入下游河道;生活污水经移动环保旱厕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3.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乱弃,弃土、沉淀池沉渣及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淄博市指定的渣土弃置场地;临时堆场(若设置)需落实围埝、防渗等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控制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晚22时至次日晨6时)施工,敏感点附近须设置临时声联屏障,确保施工期间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要求。合理安排工期,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6.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