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2024年4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4027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4年4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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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金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山东迈创盐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无机盐、10万吨畜牧盐项目、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解制氢膜和液流电池膜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26日-20245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8227076

子邮箱:ht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侯庄路3424号。

淄博金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租赁现有生产厂房,新购置浇注机、离心机、烘箱等生产设备20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聚氨酯预聚体、色母料。主要生产工序为浇注、烘干成型、机加工。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汽车配件200吨、机械配件200吨、胶辊50吨、塑料板棒350吨。各类产品生产工艺相同,根据客户需求,采用不同的模具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设备及工艺流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1.项目浇注、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最终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人工涂抹脱模剂时产生的挥发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要求。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空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7.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2

年产30万吨无机盐、10万吨畜牧盐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马桥化工产业园,三马路西、红辛路南。

山东迈创盐业有限公司

山东煜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8000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新购置振动流化床、造粒机、压砖机、筛分机、热风炉等设备33台(套)。项目建成后达产后可年产30万吨无机盐、10万吨畜牧盐,具体产品为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剂3万吨/年、精制工业盐17万吨/年、环保型融雪剂10万吨/年、饲料添加剂5万吨/年(其中4万用于自产盐砖舔块原料)、盐砖舔块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原辅材料、设备、工艺流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1.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造粒、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热风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尘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破碎、造粒、筛分、混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旋风分离器处理,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7.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要求、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3

电解制氢膜和液流电池膜项目(重新报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2088号,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院内。

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于202193日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109-370321-89-01-4832602022121日我局以桓环许字[2022]1号出具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因市场原因,为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你公司对液流电池膜生产配方进行了调整,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总平面布置、废气废水治理等均发生变化,因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调整后的建设内容:①在现有厂区西南侧新建一座3层生产车间,一层和三层为液流电池膜和电解制氢膜生产线,二层为烘箱加热包和空调设备间。②新建罐区,包含硝酸储罐2个、氢氧化钾储罐1个、正丙醇储罐1个、乙醇储罐1个、NN-二甲基甲酰胺储罐1个。③新建车间外围罐区,包含配酸罐、配碱罐、废酸罐、废碱罐、中和罐、废水罐、纯水罐各1个。④新上1套纯水制备机组,设计产能10m3/h。项目建成后,年产液流电池膜50万平方米、电解制氢膜1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设备及工艺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1.项目液流电池膜生产工艺废气、卸车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RCO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23排放,电解制氢膜生产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高DA024排放,电解制氢膜硝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25排放。运营期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 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其他行业标准要求,有组织二甲基甲酰胺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 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有组织NOx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废水含碱废水和含酸废水经中和罐中和后形成高盐废水,经低温干燥蒸发一体机除盐后与其他废水汇入污水收集池,经排污管道排入北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东猪龙河。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废催化氧化催化剂,均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盐、废溶剂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均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完善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申领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7.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