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9月1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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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7541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1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科勒有限公司废泥再利用项目、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
智能化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8227076
电子邮箱:ht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废泥再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蒙山路8号,淄博科勒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淄博科勒有限公司 |
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蒙山路8号,淄博科勒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不新增土地,在现有厂房内购置投料设备、搅拌设备、振动设备、压滤设备等生产设备 10 套,在原来污水处理工艺的基础上,对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泥通过投料、搅拌、过筛、压滤等工序进行再次加工处理,达到生产回用的目的,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企业自身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为25%-33%的污泥108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设备及工艺流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6-370321-89-01-650051)。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项目为湿式作业,无新增废气污染物产生。 (二)项目压滤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废水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中的限值要求。 (三)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产生的污泥、过滤工序产生的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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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化学品智能化仓库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拟在现有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装置土地上拆除1座车棚,新建甲类危险化学品仓库1座、丙类危险化学品仓库1座。甲类仓库分两区,储存物料为丙烯酸树脂涂料(桶装)、醇酸稀释剂(桶装),用于厂内各装置防腐防锈;丙类仓库分5区,储存物料为磷酸三辛酯(桶装)、碳酸钾(袋装)、磷酸试剂(桶装)、2-乙基蒽醌(袋装)、复合稳定剂(桶装),丙类仓库储存物料为厂区内《10万吨/年己内酰胺一期、二期项目》双氧水装置的辅料。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项目固废贮存类别、规模方式、设备设施等详见环评报告表) 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8-370321-89-01-139537)。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仓储车间成品物料包装因破损而散发的废气,仓库所有物料均采用密闭桶装,在储存转移过程中确保密闭储存、转移,减少无组织逸散废气的产生。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 (三)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须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规范完善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5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与园区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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