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2024年10月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4-54815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4年10月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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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新时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有机含盐废液资源化利用项目、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液氨管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17日-202410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8227076

子邮箱: htxhbjxkk@zb.shandong.cn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有机含盐废液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新时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山东新时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山东新时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拟在现有双氧水装置南侧建设1套设计处理总规模为78760/年的焚烧装置,包括自动进料系统、焚烧炉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烟气冷却系统、除尘系统、脱硝系统、换热排烟系统、湿法脱硫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等,年运行时间8000h。项目建成后可焚烧在建环氧丙烷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含盐废液及预留装置有机废气,年处理废气57960吨、废液20800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本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7-370321-89-01-224753)。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营运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以下要求:

(一)项目废气主要为废物焚烧废气,经过一套低氮燃烧器+SNCR+急冷塔+布袋除尘器(含消石灰、活性炭喷射)+SCR+湿式脱硫塔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50米、内径1米的排气筒P1排放。焚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15氨逃逸浓度标准要求,VOCs、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1 时段标准,甲醇、环氧丙烷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标准,其他污染物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为消石灰仓及灰仓顶部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废液与废气管道密封点废气。消石灰仓及灰仓顶部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氨水储罐采用固定顶储罐,设置氮封、水封;有机废气输送管道密封点定期进行LDAR检测。厂界无组织NH3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装置排污水、脱盐水站浓盐水、脱硫系统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其中脱硫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和脱盐水站浓盐水进入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污水近零排放项目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余热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经过污水池预处理,满足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废水接纳要求后进入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后达标外排。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炉渣、底灰、飞灰、废脱硝催化剂、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定期。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按照要求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申领工作。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2

液氨管线

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拟建设 1 条长度为2700米的液氨输送管线,自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己内酰胺液氨罐区至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丙烯腈装置;拟建1条长度为3500米的氨气收集管线,自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产氨装置、罐区至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火炬系统。项目总投资1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9-370321-89-02-840134)。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营运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以下要求:

(一)液氨管线:本项目为管道输送项目,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氨气管线:将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己内酰胺液氨罐区、己二酸液氨罐区事故状态下产生的氨气以及硝酸装置开机时产生的放空氨气输送至山东海江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火炬系统进行焚烧处理。

(二)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三)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规范完善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与园区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