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2025年5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5-55196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5年5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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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昊润双发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塑料管材制造、地源热泵冷暖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27日-20256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8227076

子邮箱: htxhbjxkk@zb.shandong.cn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塑料管材制造、地源热泵冷暖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街6680号。

山东昊润双发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街6680号。拟新建保温管、管材车间,布设高压聚氨酯发泡机4台、穿管机3台、钢丸除锈机1台、塑料挤出机9台、全密闭破碎机1台、混料机9台;新建地源热泵冷暖设备车间,布设自动弯管机5台、高频焊接机5台、冷媒冲注机5台、真空泵10套。项目建成后,年产保温管9000吨、聚乙烯管材6000吨和地源热泵冷暖设备1500台。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4-370321-89-01-930618)。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一)聚乙烯管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融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保温管生产过程中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保温管生产过程中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地源冷暖热泵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

熔融、发泡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恶臭污染物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排放限值。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控制要求。

(二)聚乙烯管材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含油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淄博河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三)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地源冷暖热泵设备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材收集后外售;地源冷暖热泵设备制冷剂填充工序产生的空钢罐、组合聚醚多元醇和异氰酸酯包装桶空包装桶均由供应商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保温管切割工序产生的下脚料、源冷暖热泵设备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保温管钢管除锈产生的废铁锈、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