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2021年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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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1-51865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任务名称 |
实施步骤 |
进展情况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监督方式 |
建立大气污染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节能减排量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
建立大气污染治理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做好排污许可的变更工作。 |
1.组织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合完成温室气体排放线上填报工作。2.配合上级做好碳核查工作。 |
完成全县共5家企业碳排放权交易材料上报;对辖区内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等15家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摸排,并做好系统填报工作。 |
督导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完成温室气体排放线上填报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碳核查工作。 |
电话:8182219/8180578 |
确保主要河流断面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 |
确保东猪龙河入小清河断面、乌河入预备河断面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 |
完成21个问题排口现场核实和分类治理,对省交办的365个排口全面完成溯源、分类、命名及编码工作,建立桓台县的入河排污(水)口管理台账。 |
除乌河入预备河断面外,其他重点断面人工监测数据能达到地表水Ⅳ类水体要求,乌河入预备河断面水质较上游断面也有明显改善。 |
对重点整治工程涉及的排污口开展整治工作;推动各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作进度;继续对重点河道重点断面进行巡查工作。 |
电话:8186219 |
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监管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对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 |
1.开展试点村庄治理,因地制宜对2021年市定任务的68个行政村制定了“一村一策”的实施方案,对68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3条市定任务水体已开展治理工作。荆家镇周董村北侧坑塘进行了复垦,下一步委托专家进行论证。 |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桓台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桓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对各镇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月一考核”。委托山东省环科院对起凤镇5处黑臭水体进行实地调研评估,摸清污染源头,制定治理方案,确定“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质净化”的治理技术路线,并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治理方案进行专业论证,其中3条市定任务水体已开展治理工作。荆家镇周董村北侧坑塘进行了复垦,下一步委托专家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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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符合要求的村庄进行验收工作。 |
电话:8186219 |
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保护和化工园区地下水常规检测。 |
化工园区完成地下水季度自行检测;完成桓台县第一、二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 |
东岳、马桥化工园区均已开展三季度地下水自行监测。桓台县第一、二水源地完成半年水质监测任务。 |
化工园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地下水自行检测;桓台县第一、二水源地半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 |
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保护和化工园区地下水常规检测。 |
电话:8186219 |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对2020-2021年重污染应急期间省市县检查发现问题企业、用电反升企业进行检查。 |
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申报和审查工作,对相关企业进行绩效等级复核。编制2021-2022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
持续做好应急落实工作,提前部署2021年度重污染应急减排工作,2021-2022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初稿已完成。 |
按照上级部署继续修订2021-2022年度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
电话:8182219 |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实施VOCs深度治理、扬尘精细管控、运输结构优化等“六大减排工程”,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1.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治理行动。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汇丰石化、金诚石化完成生态环境部夏季臭氧帮扶检查问题整改。 |
1.按照《桓台县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要求对全县涉VOCs企业进行摸底排查。2.按照《2021年度桓台县臭氧污染管控方案》要求做好夏季臭氧管控。3.制定印发《桓台县2021年工业企业扬尘整治方案》,对256家企业2048个点位开展“以克论净”抽测,1411个点位合格,合格率81.6%,完成8家企业厂区路面硬化绿化整改工作。 |
截至9月25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77天,同比增加8天,列同组第1(较临淄多9天,较张店多21天,较淄川多26天);六项主要污染物SO2、NOX、PM10、PM2.5、CO和O3浓度分别为15μg/m3、31μg/m3、90μg/m3、44μg/m3、1.7mg/m3和186mg/m3,同比分别改善21.1%、改善3.1%、恶化7.1%、改善8.3%、改善5.6%、改善3.1%。 |
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扬尘“以克论净”检测,加大问题通报和复测工作,不断提升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加大站点周边污染源巡查和管控。继续做好VOCs行业治理设施升级和深度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做好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绩效等级分级管控工作。 |
电话:8182219 |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刑责治污多管齐下,做实用好“全员环保”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和环境污染行为,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
定期调度“全员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
1.8月12日召开2021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各专业委员会进行书面述职。2.开展三季度“双随机”检查。 |
1.召开2021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制定年度重点治理任务并召开工作推进会。8月12日召开2021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各专业委员会进行书面述职。 2、持续推进“刑责治污”,截至2021年9月17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2起,罚款545.4763万元。 |
1.夯实生态环境责任,“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得到优化完善、高效落实。 |
电话:8180136 |
高质量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
1、督促各镇(街道),高标准推进第二轮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工作。 2、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认真做好信访件调查办理工作。 |
1、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2、截至9月25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共转办涉及我县62件信访件(含1件核查件)。 |
1、第二轮省环保督察转办103件信访件中,已完成整改79件,其余信访件正在整改推进中; 2、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62件信访件中,已办结28件,阶段性办结32件,办理中2件。 |
督促各责任单位,高标准推进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 |
电话:8220167 |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
1.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完成节能相关工作 |
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待省市减排方案确定后积极落实减排工作。 |
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待省市减排方案确定后积极落实减排工作。 |
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待省市减排方案确定后积极落实减排工作。 |
电话:8180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