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2021年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2021年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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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实施步骤

进展情况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监督方式

建立大气污染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节能减排量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建立大气污染治理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做好排污许可的变更工作。

1.组织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合完成温室气体排放线上填报工作。2.配合上级做好碳核查工作。3.做好排污许可变更、新申、执行报告审核等工作。

完成全县共5家企业碳排放权交易材料上报;对辖区内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等18家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摸排,并做好系统填报工作;8家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已完成信息公示;组织对全县24家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备案。

继续做好VOCs行业治理设施升级和深度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做好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绩效等级分级管控工作。做好排污许可变更、新申、执行报告审核等工作。

电话:8182219/8180578

确保主要河流断面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

确保东猪龙河入小清河断面、乌河入预备河断面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

完成21个问题排口现场核实和分类治理,组织对前期省河长办通报中涉及我县的341个排口进行了逐一梳理,形成了排口初始清单。

目前2个省控河流断面因河道施工暂停运行,经人工监测全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体要求。

对重点整治工程涉及的排污口开展整治工作;推动各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作进度;继续对重点河道重点断面进行巡查工作。

电话:8186219

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监管体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对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

1.委托省环科院制定治理方案,果里镇徐斜村、唐山镇东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正在招标。2.加快推进起凤镇、荆家镇6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目前荆家镇的1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

梳理确定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79个,委托省环科院制定治理方案,果里镇徐斜村、唐山镇东店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正在招标;目前荆家镇的1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

全面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符合要求的村庄进行验收工作。。

电话:8186219

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保护和化工园区地下水常规检测。

化工园区完成地下水季度自行检测;完成桓台县第一、二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

东岳、马桥化工园区均已开展二季度地下水自行监测。桓台县第一、二水源地完成半年水质监测任务。

化工园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地下水自行检测;桓台县第一、二水源地半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

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保护和化工园区地下水常规检测。

电话:8186219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对2020-2021年重污染应急期间省市县检查发现问题企业、用电反升企业进行检查。

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申报和审查工作,对2020年度已评定及2021年度拟上报A级、B(含B-)级、引领性级别的企业进行绩效等级复核。

持续做好应急落实工作,提前部署2021年度重污染应急减排工作。

提前部署2021年度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督导企业完成“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编制修订工作。

电话:8182219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实施VOCs深度治理、扬尘精细管控、运输结构优化等“六大减排工程”,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治理行动。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汇丰石化、金诚石化完成生态环境部夏季臭氧帮扶检查问题整改。
2.继续坚持“源头控制高标准、运输监管高精度、执法巡查高密度”的原则,重点从严格渣土处置手续核验、加强施工工地出入口监管及加大对建筑渣土违规运输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等方面,全力做好渣土车治理工作。

1.完成511家重点行业企业排查。2.对全县460家工业企业、26家汽修企业、50家加油站、28个建筑施工项目制定臭氧应急管控减排措施。3.14个高效焚烧法治理工艺项目建设工程,除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外,其余项目均已建设完成。
4.对全县47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源和378家企业的692个排放点源实施动态管理;对160家企业1280个点位开展“以克论净”抽测,1167个点位合格;完成8家企业厂区路面硬化绿化整改工作。

截至6月28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14天,同比增加3天,列同组第1(较临淄、多9天,较张店多13天,较淄川多17天);六项主要污染物SO2、NOX、PM10、PM2.5、CO和O3浓度分别为18μg/m3、35μg/m3、93μg/m3、50μg/m3、1.8mg/m3和177mg/m3,同比分别改善18.2%、持平、3.1%、10.7%、10%和5.9%。

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扬尘“以克论净”检测,加大问题通报和复测工作,不断提升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治理水平。加大站点周边污染源巡查和管控。继续做好VOCs行业治理设施升级和深度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做好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绩效等级分级管控工作。

电话:8182219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刑责治污多管齐下,做实用好“全员环保”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和环境污染行为,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定期调度“全员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双随机”检查。

1.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制定年度重点治理任务,并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形成常态化机制;2.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加强对“全员环保”工作积极宣传。3.开展二季度“双随机”检查。

1.召开2021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制定年度重点治理任务并召开工作推进会。
2.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截至2021年6月24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6起,罚款352.4555万元。

1.夯实生态环境责任,“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得到优化完善、高效落实。
2.严格“刑责治污”,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

电话:8180136

高质量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组织各牵头责任部门,对已完成销号的反馈开展“回头看”,确保销号成果经得起检验。

省第二轮环保督察103件信访件中,已完成整改64件;二季度完成5个反馈问题的县级销号程序,并向市直部门提交复核申请。

省第二轮环保督察103件信访件中,已完成整改64件;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件共计73件,已完成整改57件,其中已完成销号27件,已向市直部门提交复核申请13件,走县级销号程序17件。

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按照6月底、7月底、8月底三个整改完成时限进行分类推进整改。组织对已完成整改的64件信访件按程序开展销号工作。加快第一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

电话:8220167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1.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完成节能相关工作
2.对减排项目进行摸底调研, 根据“十四五”大气专项规划对接工信、发改等部门深入挖掘减排项目。

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待省市减排方案确定后积极落实减排工作。

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待省市减排方案确定后积极落实减排工作。

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待省市减排方案确定后积极落实减排工作。

电话:818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