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环境监测工作2020年抽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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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0-510776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按照抽查时间随机、抽查对象随机的原则开展抽查,其中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10%。采用网络抽查或者现场方式检查 核实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通过查阅自行监测原始记录检查监测全过程的规范性,原始记录包括现场采样、样品运 输、储存、交接、分析测试、监测报告等。委托社会检测机构 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必要时可赴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可包括监测人员持证、监测设备、试剂消耗、方法选用、实验室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