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有哪些政策
作者:高春燕 发布日期:2008-10-13 9:16:00 来源:
近日一居民打来热线咨询,县内对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有哪些规定?为此,记者采访了县教体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解答如下: 答:根据有关规定,我县对外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和外地来县城经商人员子女在教育、管理和收费等各个方面,实行与本县城区居民子女一视同仁的政策。(1)外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流入地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务工就业单位合同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向县教体局普教科提出申请,统筹安排入学。(2)外地来县城经商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暂住证、在桓台经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年以上)(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县教体局普教科提出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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