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桓台县人民法院院长颜志敏的提请,于2008年3月27日任命:
王 鹏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 涛为桓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巩若润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沈凤霞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丽萍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周 涛为桓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韩立伟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张志军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伊护国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
毕颖超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宋 敏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荆得宾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爱莲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夏 军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徐 亮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李 成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
赵 圳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周家法庭副庭长;
荆延武为桓台县人民法院田庄法庭副庭长;
祁向前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祁晓慧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承海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吕军红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巩国栋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 灏为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沈凤霞桓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何 涛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殷茂群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周继峰桓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耿佃民桓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 敏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金 盟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马丽萍桓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鲍贻荣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徐 亮桓台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荆得宾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夏 军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伊护国桓台县人民法院周家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军桓台县人民法院田庄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桓台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