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桓台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4-6 9:08:00 来源:
桓办发〔2008〕22号 中共桓台县委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桓台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桓台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县政务网是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党政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县政务网,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党委、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做好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使县政务网真正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县政务网保障的内容及要求 为使网站内容更加丰富、更具特色、更贴近社会公众,我县2007年对县政务网管理平台硬件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对网站页面设置及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划调整,并据此制定了新的内容保障方案和保障方式。 (一)对县政务网内容保障的要求 公开的信息要全面、及时,内容要完整、准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过期及失效信息应及时删除或变更。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等政务信息,要在变更工作程序后的24小时内予以公布。需要在本镇、本部门网站(互联网)公开的内容,以及需要在其他媒体上发布的党政信息,应同时在县政务网予以发布。 1、各部门要迅速建立健全县政务网内容保障的相关机制,配备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安全保障、信息公开等管理措施。 2、各部门的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要通过县政务网内容管理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县政务网相应栏目发布。栏目内容发生变更后应在24小时内更新。 3、各镇信息栏目(包括内容保障方案所涉及的各镇党委、政府承建、共建、链接的其他栏目)要通过县政务网相关传输管理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县政务网相应栏目。各镇动态栏目每天至少报送1条,每月不少于30条。其他信息要求做到随时报送更新,不能缺失。 4、部门信息栏目(包括内容保障方案所涉及的部门承建、共建、链接的其他栏目)要通过县政务网内容管理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县政务网相应栏目。“部门动态”栏目每月发布信息至少15条以上,其他信息要做到随时加载更新,不能缺失。 5、党委政府公文、政务公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人事任免等文件类栏目要通过县政务网内容管理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县政务网相应栏目。政务公告应在发布后12小时内更新;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党政文件、人事任免栏目应在出台后24小时内更新。每一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都要有配套的解读或便民问答。 6、投资指南、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分类等栏目。各部门应将所承担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社会服务信息予以公开。投资指南、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分类要通过县政务网内容管理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县政务网相应栏目,发生变更后应在24小时内更新。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包括:办事项目名称、受理单位、受理部门、受理地址、联系电话、受理对象、项目分类、受理时间、办理时限、受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受理范围、受理依据等。其它信息包括:本部门对社会所提供的除行政审批事项以外的全部对外服务信息。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社会服务信息所涉及的表格,都要提供表格下载功能,包括:空表下载、样表下载、填写说明。 7、网上咨询和网上报名栏目。各部门要提供面向社会公众的网上咨询服务,通过县政务网咨询窗口受理的咨询,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答复。要建立咨询服务工作规范,规定服务响应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确保及时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要具体、全面,确实无法答复的,要说明原因。要加强网上报名管理工作,政府招聘及劳动部门招聘要及时上网,确保报名渠道畅通。 8、网上监督投诉栏目。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县政务网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意见、建议,并在办理时限内通过网上监督投诉系统予以答复。对于网上投诉,须在接到投诉的24小时内告知投诉人已接到投诉要求,并按工作流程告知本次投诉的办理答复时限。重要的投诉事项,应当在接到投诉的当日下班前给予响应。投诉转下属部门办理的,要告知投诉人投诉要求的去向、联系方式,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9、网上互动平台建设。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政府工作职能等公共信息服务,开展网上咨询,增加社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直接交流,使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网,实现与政府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对群众通过网上咨询的内容,各单位要在规定响应时限内(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通过政务网给予答复。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看网上群众留言,对涉及自身单位的情况,通过县信息中心及时进行回复解答,确保互动交流到位。 10、共建栏目、承建栏目和链接栏目。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网站管理人员要每周定期登录县政务网,检查本镇、本部门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县政务网管理人员沟通解决。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要积极提供建议,与县政务网搞好合作共建。要确保分工栏目和承建栏目信息的及时、全面、准确。 11、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自身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对网站建设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政务信息公开步伐,加强政府信息整合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完善网上办事和互动栏目建设。要采用先进的信息内容管理系统,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要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的更新速度,增加信息量,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二)大力推进互动交流 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强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做好直播访谈等栏目,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通过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电子信箱、网上投诉、机关效能投诉等公众监督信箱,接受公众建议、监督投诉和情况反映;开通留言板、桓台论坛、在线评论等功能。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网上评议等工作,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参考。 (三)不断采用新技术,改进和丰富网页设计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在县政务网建立子网站,由县信息中心进行网络技术和信息管理。要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运行畅通。网站页面设计要科学布局、突出重点,页面层级要合理规划、深度适中,栏目划分要清晰合理、避免歧义,便于公众获取所需内容。网页设计风格要美观大方、简洁庄重,体现党委、政府网站共性与地方、部门特色的统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应标注本单位的合法名称,并可根据需要设计网站标志图案。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中文域名要以“.cn”结尾,并与本单位的全称或规范性简称相适应。 为保障县政务网安全,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一律通过县政务网内容管理系统平台确定的统一报送信息渠道进行信息报送、更新、维护,经网站编辑部审核后在县政务网发布,确保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及时、准确、全面。 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3号),加强互联网管理,加大信息内容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防范信息失泄密和网上犯罪行为。要重点保障网上舆论安全,提高舆情的监测分析和疏导处置能力,有效控制不良信息的扩散,保障信息内容的安全。 三、县政务网内容保障的监督考核 建立县政务网内容保障监督和考核机制,促进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内容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县政务网编辑部负责对内容保障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在县政务网进行公布;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议(具体办法按照附件1《桓台县政务网内容保障考核评议办法》和附件2《桓台县政务网内容保障考核评分细则》执行);每年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在县政务网上公布,并列入全县综合考核。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落实相应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本单位所负责的县政务网内容保障任务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努力提高县政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 联系单位:桓台县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桓台县城建设街124号 邮政编码:256400 联系电话: 8183594 网站内容保障维护:8188650 电子信箱:myy166@163.com 附件:1.桓台县政务网内容保障考核评议办法 2.桓台县政务网内容保障考核评分细则 3.桓台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人员和各镇(部 门)网站情况登记表 中共桓台县委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 附件1: 桓台县政务网内容保障考核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桓台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所承担的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条 桓台县信息中心负责县政务网内容保障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县信息中心下属的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考核评议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县政务网内容保障考核评议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考核评议的内容为桓台县政务网各栏目内容保障方案所涉及的栏目内容。考核评议的重点参见考核评分细则。 第六条 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考核评议结果以百分制计算,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标准: (一)、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领导高度重视,人员落实,保障机制健全,措施得力,各频道栏目内容保障方案所涉及的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全面,成绩显著,社会反响好,公众满意。 (二)、良好(75分以上不满90分):领导重视,人员落实,保障机制健全,措施比较得力,各频道栏目内容保障方案所涉及的内容更新比较及时、准确、全面,取得良好成效,公众比较满意。 (三)、合格(60分以上不满75分):领导比较重视,保障机制健全,各频道栏目内容保障方案所涉及的内容更新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取得一定成效,公众基本满意。 (四)、不合格(60分以下):领导不够重视,保障机制不健全,频道栏目内容保障方案所涉及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准确、全面,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 第七条 政务网内容保障考核评议采取不定期检查与定期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检查随机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每半年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评议;年终综合考核评议列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检查、考评结果在县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第八条 在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定期检查、考评中被列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接到考评结果通知后,必须立即整改,并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县信息中心网络管理中心。 附件三桓台县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人员和各镇(部门)网站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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