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5-14 11:42:00 来源:
中共桓台县委办公室
桓办通知〔2008〕54号
关于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为切实帮助灾区人民抗震救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支援地震灾区紧急捐赠活动。
一、捐赠活动的具体安排和方法
(一)活动时间。5月14日至16日 。
(二)捐赠标准。县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按照单位组织,本人自愿的原则,具体可参照县级干部每人300元,科级干部每人200元,一般干部每人100元的标准执行。
(三)具体组织方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捐赠活动(以各系统组织为主),各镇、街道办、开发区负责本辖区所属单位的捐赠;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捐赠;县卫生局负责卫生系统的捐赠;县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的捐赠。
(四)捐赠款的接收和使用。各单位捐赠款要在5月16日下午16:00前缴县慈善总会统一接收。县慈善总会在银行设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活动结束后,在有关媒体公布捐赠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捐赠款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用于地震灾区的救助。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对于此次捐赠活动,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好。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加强协调,共同做好此次捐助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做出表率。党团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踊跃捐款,为地震灾区群众奉献爱心。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宣传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为捐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桓台县慈善总会办公室电话:8186582,8180126。
中共桓台县委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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