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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5-6 16:34:00  来源:

桓政办发〔2008〕40 号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
门、有关单位,各企业:
《全县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全县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电力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
约能源法》、《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20052-2006)及国家淘汰机电产品目录等相关规定,按照淄博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08]11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
确定用3 年时间在全县强制淘汰高耗能变压器,推广应用高效、
低噪、节能变压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自2008 年起,在全县范围内禁止S9、SC9 及以下国家
限制、淘汰类变压器并入桓台电网;
(二)2008 年淘汰S7、SL7 及以下高耗能变压器292 台,占
全部淘汰数量的32%;
(三)2009 年淘汰S7、SL7 及以下高耗能变压器456 台,累
计占全部淘汰数量的82%;
(四)2010 年淘汰S7、SL7 及以下高耗能变压器165 台,全
面完成高耗能变压器淘汰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发布通告,广泛宣传。下发市政府发布的强制淘汰高
耗能变压器通告,公布节能型、限制类和强制淘汰类变压器品种,
确定淘汰范围和淘汰期限,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有关部门、
各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淘汰落后变压器工作对于促进节能
降耗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政策,营造良
好的社会氛围。
(二)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成立桓台县淘汰高耗能变
压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负责该项工
作的日常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技术指导组、施工
检验工作组、执法检查验收组,其职责如下:
1、技术专业指导组:由县电管办牵头,负责淘汰更换计划编
制下达、专业技术督导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
2、施工检验工作组:由县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组织淘汰高耗
能变压器拆除工作,并承担更换节能变压器的并网安全和技术指
导。
3、执法检查验收组:由县政府节能办牵头,负责查处违反《节
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进
行全面验收。
(三)明确责任目标。县政府与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城区街道办事处签订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工
作任务按期完成。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区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的实施机构、人员和经费。要在
现有摸底的基础上对缺报和遗漏的行业、单位再进行一次拉网式
检查,确保不遗漏。
(四)实行以奖代补。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
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 号),
对列入全县计划淘汰的高耗能变压器整体打包为节能技术改造项
目,由市政府节能办报省申请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
作为政府专项资金用于对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的扶持。
(五)严格做好淘汰高耗能变压器的回收拆解工作。列入淘
汰范围的高耗能变压器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拆解,县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回收监管工作,严禁以旧代新和改装回
用。
三、工作职责
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
大,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县经贸局作
为牵头部门,重点做好工作方案的制订及实施工作;县电管办主
要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做好淘汰更换计划编制下
达、工作调度、奖惩方案提报和总结等工作;县政府节能办负责
节能执法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县供电公司自2008 年起要禁止
S9、SC9 及以下国家限制、淘汰类变压器并入桓台电网,并承担
淘汰和更换节能变压器的并网安全和技术指导工作。各镇政府要
切实组织好辖区内淘汰高耗能变压器的摸底核查工作,按照与县
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淘汰计划安排好
淘汰工作进度。
四、工作步骤
(一)编制、下达淘汰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县工
作目标和镇目标责任书编制、下达季度淘汰更换工作计划,包括
淘汰更换单位、型号、容量、时间和责任人等内容,并建立相应
的调度制度;由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区街道办事处将计
划分解到相关单位及企业,并确保计划落实。
(二)安装试验。节能变压器更换由企业选择具有电力设备
及安全工器具承装(试)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试验,电气交接试验
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执法队伍对
计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未按期完成计划的
镇和单位,对未淘汰的单位(企业)下达限期淘汰通知书,并依
法进行处理。
附件:桓台县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桓台县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春杰 (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清亮 ( 县长助理、县经贸局局长)
张 源 ( 县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田怀德 ( 县经贸局副书记、县节能办主任)
郑召金 ( 县经贸局武装部长、县电管办主任)
郝 清 (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窦钦安 ( 索镇副镇长)
甘发城 ( 唐山镇副镇长)
邓吉国 ( 新城镇副镇长)
宋述伟 ( 田庄镇副镇长)
高允明 ( 马桥镇人大副主席)
路才增 ( 陈庄镇副镇长)
王开永 ( 荆家镇副镇长)
张继鹏 ( 起凤镇副镇长)
田端友 ( 邢家镇人大副主席)
刘庆昌 (果里镇政协工作室主任)
罗向华 (周家镇副镇长)
岳 磊 (城区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郑召金兼任办公室主任,玄
绪芳、王敏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经济 节能 变压器 方案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4 月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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