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桓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6-23 13:46:00 来源:
桓政办发〔2008〕70号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桓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对桓台县语言文字工作 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桓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 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马 靖(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付光辉(县教体局局长) 荆象锋(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马成立(县教体局副局长) 韩道民(县人事局副局长) 委 员:荆树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安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610办公室主任) 李永生(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樊成山(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于孝忠(县经贸局工会主席) 邢明哲(县科技局副局长) 荆树明(县公安局副政委) 荆延桥(县民政局副局长) 甘明春(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洪昌(县劳保局副局长) 荆常伟(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王翠荣(县交通局副局长) 祁 峰(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忆山(县外经贸局副局长) 毕志胜(县文化局副局长) 曹元柱(县卫生局副局长) 巩向营(县司法局副局长) 崔安敏(县旅游局副局长) 史济木(县城管局副局长) 董经民 (县财贸局副局长) 李宝玲(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天忠(县青联副主席) 徐秀澜(县文明办副主任) 高信德(县信息中心党支部书记) 任树兴(县广电局副局长) 陈庆东(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新和(县国税局副局长) 张 克(县地税局副局长) 宋新军(县工商局副局长) 金 义(县质监局机关专职副书记) 王克禄(县邮政局副局长) 董 雷(县人行副行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马成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孙艳云、李清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组织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 察院,县人武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印发
|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本站检索 |
| 桓台县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建设街124号 电话:0533-8188650 鲁ICP备05016818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