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摘录)
作者: 发布日期:2008-7-7 8:29:00 来源:
(2004年8月25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八条 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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