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渔洋故居的主堂宸翰堂内,悬挂着一方匾额——清慎勤,这三字是清康熙皇帝亲笔所书,意为清廉、谨慎、勤勉,是清代盛行的官箴。康熙十七年,王渔洋因诗文兼优而又勤政能政,被康熙皇帝特旨入翰林,成为有清以来由部曹改词臣第一人,也就是在这一年,康熙御笔墨宝“清、慎、勤”三字赏赐给王渔洋。这三字对王渔洋来说意义非凡,这不仅是康熙对二人一为君主、一为臣子的共同劝勉,更是对王渔洋为官做人的极高赞誉。 “清”意为清廉,这一词最早来源于齐国政治家晏婴对廉政的理解。据《晏子春秋》记载,一次齐景公曾问晏婴:“要想做到政治廉洁而长久运行,他的行为应当和什么相似?”晏婴回答说:“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其清无不洒除,是以长久也。”晏婴将廉政比作溪水,清清的水很美,会将污秽都扫除。对于多年掌管财政工作的王渔洋来说,清廉一词他尤为珍视,他就像晏婴口中清澈的溪水一般,虽身处“钱谷账簿堆中”,却始终廉洁自律,一无染指,过着“日食蔬菜一二器,不枉费公家一文钱”的清淡生活。他不仅洁身自好,还为所到之处废除陈弊陋习、纠正不正之风。他在担任户部右侍郎时,曾在宝泉局掌管钱币的制造,宝泉局从明代开始就有一项陋习,每当有新钱印出,在发行前,要向各部主事呈送样钱。王渔洋在任期间,从未收受和索要过一文样钱,同时坚决革除了这一陋习。在户部左侍郎任上时,清政府为征战葛尔丹筹集军费,允许捐纳买官,一时间富豪巨贾捐钱买官者不计其数,各部官员都趁此机会向买官者索取贿赂,中饱私囊。王渔洋对此一无所欲,并且严格要求下属,凡与捐纳有关事宜据不受理,严格杜绝从中谋利。有人讥笑王渔洋愚钝,但他不为所动。后来,他在其自传中总结在户部的生活道:“吾在户部七年始终浩然,如白圭振鹭,得全清白,举朝皆能谅之。” 王渔洋曾在扬州、督察院和刑部担任司法官员多年,作为一名司法官员,“慎”字和“勤”字,在他的司法工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王渔洋审案子始终坚持公正严谨,他说“人命最重,极当详慎”,断案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应极尽慎重。他在任扬州推官时,清廷以征战为名,向官员征缴税款,扬州官员积欠了十六年的税务无法还清,面临着革职甚至关押入狱的困境。王渔洋在处理此案时挺身而出,许下了“如果不成,则吾以一官殉之” 的诺言,想出通过募捐和请求豁免等方法,为他们筹集欠款两万余两还清了债务。在断案谨慎的同时他还力主勤政,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案子随到随结,在他的案头从不会滞留卷宗,绝不耽误百姓的农事。他的宽政慎刑、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士人的极高赞誉:“公实今日之循吏,仁而明,勤而敏,廉而能慎者也。” 王渔洋不仅亲身践行“清慎勤”的为官之道,他更是将此官箴作为家训写入《手镜》一书,用自己一生做官的亲身经历和心得体会教育儿子,如何做一个“清慎勤”“不负民”的好官。“清慎勤”在《手镜》中将作为永恒的官箴,为后世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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