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桓台县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8-02-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桓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桓台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委3个巡察组于2018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对6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第三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商务局、县房产管理局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

巡察内容:

1、聚焦政治巡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2、紧盯“落实不力”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开展“激情创业、永争一流”大讨论活动和推进县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行动迟缓、服务效能不高、推诿怠惰等“慢落实”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等“不落实”问题,敷衍应付、照搬照抄、弄虚作假、上推下卸等“假落实”问题。

3、侧重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部门单位是否按照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或者整改后又发生同类问题等情况。

4、突出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问题。深入巡察监督被巡察部门单位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过程中,对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政策规定的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8228526


电子邮箱:htxwxcbgs@163.com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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