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置县前,分属临淄、长山、高苑3县地。蒙古孛尔只斤拖雷(监国)元年(1228年),置新城县,隶属济南总管府。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年间(1260—1263年),属淄州路。元至元二年(1265年),隶属淄莱路。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改称般阳路。明洪武九年(1376年)属淄州,次年改属济南府。清代,沿袭明制。1913年,废府、州,存县、道,新城县隶属济南道。次年1月,易名耏水县。4月,改称桓台县,因齐桓公戏马台得名。1928年,废道制,直属山东省。1938年7月,华北游击纵队第十三支队第十二梯队在棘托置县政府,隶属山东省第十专员公署。同年10月,建立长(山)桓(台)临(淄)益(都)四县边区行政联防办事处,隶属中共清河特委。1940年4月28日,建立桓台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清河专员公署。同时,撤销长桓临益四县边区行政联防办事处。年末,改属清河行政主任公署清西专署。1942年1月,中共清河区委决定撤销县、区建制,成立长桓军政工作团,隶属清河行政主任公署清中专署。同年7月,改属清西专署。1943年8月,复置桓台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未变。1944年1月,清河区与冀鲁边区合并,称渤海行政区,桓台县属渤海行政区第六专署。1945年8月,改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署。1949年7月,第三专署改称清河专署,县属其辖地。1950年5月,撤销清河专署,桓台县隶属淄博专署。1953年6月,淄博专署改称淄博工矿特区,桓台县划归惠民专署。1958年11月,桓台县并入博兴县,隶属淄博专署。1961年9月,复置桓台县,改属惠民专署。1983年10月,桓台县划归淄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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