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财政局
标题: 关于《桓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465/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2 发布机构: 桓台县财政局

关于《桓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22
  • 字号:
  • |
  • 打印

一、政策背景

《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工作安排,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公开征求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研究提出了《桓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桓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四、重要举措

本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内容,分别为总则、项目实施、项目监管、法律责任、附则,详细规定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安排、项目变更、相关部门职责、绩效评价、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1. 适用范围:是指在桓台县境内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2.遵循原则: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或《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大管理机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施工建设、预(概)算执行、结(决)算审查等全面负责。

3.预算安排:县财政局每年下半年按照下一年度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规模和建设项目轻重缓急对下年度拟开工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在充分征求各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桓台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投资控制额提出下一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和计划草案,报县政府审定后,作为下一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安排。

4.变更手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确需变更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后实施变更。单项变更或累计变更增加投资金额在400万元以下且占工程投资金额10%以下,项目主管单位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单项变更或累计变更增加投资金额在400万元(含)以上或占工程投资额10%()以上,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履行相关规定,按照预算追加程序报县政府批复。

5.绩效评价:建设单位是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部门,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应当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五、文件执行范围及有关日期

1. 执行范围:桓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2. 执行日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