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新闻发布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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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613737/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近日,桓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就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召开新闻发布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主持会议,并答记者问。
一、政策背景
2020年12月2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0〕16号)文件,2021年5月1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资本市场突破行动(2021-2023年)的通知》(淄政办发〔2021〕43号)文件,根据市里要求及我县实际,起草了我县《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0〕1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资本市场突破行动(2021-2023年)的通知》(淄政办发〔2021〕43号)。
为深入实施金融赋能行动,聚力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充分运用资本市场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力争50%以上规模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推动200家以上企业挂牌,培育8家以上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唐山镇、马桥镇、果里镇至少2家企业上市,其余镇(街道)至少1家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
(一)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
1.完善入库企业管理服务。积极推动企业申报省市上市后备企业库,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上市后备企业给予最高130万元培育补助。
2.加速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造、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3.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成功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和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市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分别最高再给予15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主要负责人最高50万元。
(二)实施上市公司数量倍增和产业引领计划
1.加强上市政策扶持。对首发及再融资募投项目参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管理。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奖励上市企业主要负责人最高500万元。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形式在沪、深交易所实现上市,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至我县且在我县纳税50%以上的,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600万元奖励。外地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和主营业务迁入我县且在我县纳税80%以上的,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600万元奖励。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层公开发行挂牌的,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0万元奖励,成功转板至沪、深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将奖励补齐至1000万元。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的,给予母公司150万元奖励,并以此为基准,每成功分拆一家,按照多奖励50万元递增。
2.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实现再融资且融资额70%以上投资我县的,按其年度实际再融资额的0.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三)着力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1.建立股权投融资体系。推动政府出资的基金逐步提高我县企业投入比例,拟上市企业引进与我县政府产业基金合作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在1000-5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上的,资金足额到位后,分别奖励战略投资者10万元、20万元奖励。
2.提升上市服务效率。按照企业上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有关规定,对企业上市涉及的立项、社保、土地、环评、税收、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产权确认等问题,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认真落实“一函通办”制度,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对企业的特殊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妥善解决;有关部门对涉及在审、辅导等拟上市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应通过教育、警告、限期整改等方式,促进企业规范经营,避免“以罚代管”。如无重大或紧急必要事项,可减少对拟上市企业检查、调研。
答记者问
加快资本市场发展近期达成的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力争50%以上规模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推动200家以上企业挂牌,培育8家以上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唐山镇、马桥镇、果里镇至少2家企业上市,其余镇(街道)至少1家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以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带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