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MB28613737/2020-197220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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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我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因此,结合我县实际,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

二、出台目的

为统筹抓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企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融资需求保障。

三、出台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56号)

四、重点内容解读

1.抢抓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机遇。积极利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加快信贷投放,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资金需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市鑫润融资担保公司将做好增信服务,确保做到“见贷即保”;县金泰担保公司要积极响应,落实相关政策。

2.不断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机构要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确保2020年全县银行机构存贷比达到75%,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0%,其中上半年完成全年任务不低于60%。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充分借助市级1亿元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作用,为银行机构服务高成长性、轻资产企业的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3.切实保障存量贷款业务资金接续。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4.推动“人才贷”业务实现新突破。加大“人才贷”业务在银行机构年度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激发各银行机构办理“人才贷”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进一步完善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政银企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政银信息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优质企业、项目“白名单”定期推送制度。

6.更好发挥企业土地资产融资抵押效能。真实反映企业土地资产评估价值,扩大抵押贷款发放基数,提升企业抵押融资能力。

7.健全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下的3.98亿元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平台的作用,制定应急转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应急转贷服务体系。

    8.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责任担当。金融监管部门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对金融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政策执行不力、随意抽压断贷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