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举办桓台县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 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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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3-53439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各镇中心学校、各县属学校、县实验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桓政办字〔2023〕1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桓台县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
二、活动主题
育心培元,“艺”起向未来
三、活动原则
(一)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性展示交流,提升审美情趣,努力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鼓励原创。各学校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创作,围绕时代发展主旋律,突出地方特色,创作一批有地域特色、高质量、影响深的精品节目。
(三)优质开放。鼓励各学校依托优秀传统艺术专家和非遗传人等社会资源,促进多方融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和艺术师资队伍提升,努力打造艺术专家进校园活动品牌。
四、项目分类及组别
(一)活动项目
1.艺术表演类包括器乐、舞蹈、合唱、戏剧。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影视。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
(二)活动组别
参展对象为县域内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学组、幼儿组、特教组。
五、报送要求
所有项目均以镇、县属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同一学校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一个节目。各镇、县属学校项目汇总表及学校活动方案和总结(电子版报送邮箱,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19日前报县教体局体卫艺科。
联系电话:0533-8265652;邮箱sdhttwy@163.com。
六、实施步骤
(一)校园艺术节活动阶段(2023年3月-4月)
以学校为单位,结合学校特色,制定校园艺术节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人人参与的校园艺术节展评活动。
(二)县级展评阶段(2023年5月下旬)
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评活动,各单位严格按照节目、作品要求,积极准备,具体展评安排另行通知。
(三)市级评审阶段(2023年6月中下旬)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对各区县(局属学校)上报的节目、作品进行现场评选。
七、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一)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根据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获奖情况认定。
(二)先进个人。近年来在县级学校美育工作中善于创新、以美育人成果显著、成效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三)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各项目按照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幼儿组、特教组单独评选),获奖率80%左右。
(四)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艺术表演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限3名)和艺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好艺术节活动。
(二)严肃活动纪律。各学校要根据制定的艺术节活动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艺术节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对艺术节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汇总,加强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活动氛围。
附件1 桓台县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相关要求.docx
附件2 桓台县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docx
附件3 桓台县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艺术节艺术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4 桓台县第二十五届学生“百灵”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docx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