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闫家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0764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01 发布机构: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闫家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9-01
  • 字号:
  • |
  • 打印

(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成立全校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学校的财务监督工作,对学校的财务收支业务进行认真审核,形成集体决议,监督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加强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及透明度,有效预防各种漏洞发生。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备案申报制度。学校在年初的预算编制中对全年的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要统筹安排,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各项大额支出项目,要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及办公会会议纪要,再由中心校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审核,报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不得办理,坚决杜绝“先支出、后申报”及拆分项目、化整为零进行支出。

(三)严把日常支出关。校日常支出要严格执行年度支出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学校校长要把好支出审核关,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列虚报,不得以不规范票据列支。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学校购置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属于资产购置的必须及时增加固定资产。

(五)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切实履行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职责,对学校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签字确认,还要定期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

(六)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学校财务管理的报账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