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台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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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38A/2024-545801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2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
1.《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台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出台背景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博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专门教育工作, 进一步推动专门教育发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成立桓台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
2.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定职责,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统筹全县专门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指导各级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培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3.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
专门教育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商议处置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尖锐矛盾等。专门教育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