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关注青少年儿童的视力健康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145047号
建议人: 张宁
主办单位: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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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张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关注青少年儿童视力健康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问题,各级都有明确的要求。教育部办公厅教基厅函〔2021〕3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基发〔2021〕2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淄博市教育局〔2021〕9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15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要求,学校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要求各学校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制定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教育和引导,让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二是通过开展家校合作,鼓励家庭制定电子产品使用管理的家庭公约,帮助家长做好学生在家期间电子产品的使用和管理。三是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定期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督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科学使用电子产品,降低学生对电子产品的依赖,保护学生视力。目前,全县各中小学均已制定了手机管理工作方案,下发了严禁手机进课堂的学生倡议书和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和学生签订了手机使用承诺书,指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同时,学校也采取了相关措施,确保必要情况下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正常联系。

关于儿童青少年视力的问题,教育部、卫健委等八部委联合出台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市教育局下发了《淄博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等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要求。近年来,我们以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为契机,按照国家省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强化预防,全面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各项措施,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指导、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综合防控”的工作格局。一是要求各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 1 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和规范,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眼保健操时间。二是各学校幼儿园每年依托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桓台)中心(该中心设在桓台县妇幼保健院)建立了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每学期进行2次视力筛查。三是结合我县“护航青春”健康教育综合服务包活动,开齐开好兼周一节的健康教育课程。各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讲座。四是县教育和体育局与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签订了近视防控目标责任书;全县中小学生签订了近视防控承诺书;各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了近视防控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11

学校要减少或取消布置需要在手机等电子产品上完成的作业。家校联合,禁止中小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保证在校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10分钟的眼睛保健操时间。加强近视的筛查和预防,广泛开展青少年儿童近视防控的社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