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桓台县创新创业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070M/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03 发布机构: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桓台县创新创业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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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议题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桓台县创新创业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创新创业与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

   三、研究内容

《桓台县创新创业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3条,明确了设立创新创业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创新创业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补贴范围和标准,高价值专利的种类,各单位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力度等内容。

(一)贷款贴息。对入驻我县各园区的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并带动就业,在我县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30%给予一年贷款贴息,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初创企业补贴。积极鼓励人才引进,大力支持人才创业。两院院士、国家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留学人员来鲁创业支持计划人选等相当层次人选,依托其科技成果来我县创办企业的,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水平,经审核确认后,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资助。优秀高技能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县新注册的小微企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带动就业在5-10人的(不含法人,下同),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带动就业在11-50人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带动就业在51人及以上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非政府主导的民间创业咨询实体、创业金融服务实体和创业孵化服务实体,每年给予企业法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形成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的格局。

建设桓台县组群式智慧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投资200万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载体建设,打造县级“集聚产业、培育市场”的功能性产业园区;支持建设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建设标准高、带动效果好给予40-60万元资金奖补。

支持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镇调查失业率工作,对县级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每年给予1200元的补贴确保全县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创业大赛奖励。对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分别奖励不超过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创业大赛项目在桓台落地运行良好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支持。

(五)创新创业人才激励。鼓励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申报,对获评自主评价资格企业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对于实施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根据实际费用给予50%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县内企事业单位新培养、引进(需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管理期内优秀高技能人才,首席技师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300元的补贴;有突出贡献技师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元、300元、200元补贴。对每年县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给与资金奖励,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3000元,三等奖每人2000元;对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次性给予1万元至2万元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技师工作站(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对企业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给予5万元建站资助;对每年对承办县内技能竞赛的企业给予不高于3万元补贴。支持县内企业与高校开展校企订单班、“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按结业学生人数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补贴。支持企业发放大学生购房补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奖励。

开展“桓台-名校人才直通车”,对参加人才招聘活动的县内企业,给予专项补贴。招聘活动一天以内能够往返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车辆往返和用餐;在省外高校举办活动的,给予每家企业1人全额交通、食宿补贴;对直通车活动中登记有就业意向的市外高校大学生来桓参观体验,经确认后可报销往返路费。开展来桓体验日活动,对来桓参观体验的高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差旅补贴。加大高校毕业生推荐招引力度,在高校设立人才工作站,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学生体验活动,根据活动成效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活动经费支持。

(六)就业引领补贴。鼓励企业引进人才,企业全职引进博士1人给予企业负责人5000元奖励每全职新引进硕士1人给予企业负责人2000元奖励;每全职新引进大专及本科毕业生1人给予企业负责人500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8万元。

)创业园区(基地)补贴。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给予每个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的奖补资金对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按照大学生企业入驻情况给予补贴。

创业型街道(镇)创建工作。对获得省级创业型街道(镇)的,给予每个街道(镇)10万元奖补资金,对获得市级创业型街道(镇)的,给予每个街道(镇)5万元奖补资金。落实创业导师服务、创业典型引领、创业助推服务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就业创业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及县政府或县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活动所需费用从县创新创业与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重要举措

         1对进行县级失业动态监测45家企业每年给予1200元的补贴。

        2、对在我县首次注册的小微企业,法人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保,并在我县商业银行申请1年期限贷款的,给予50%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

        3、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就业引领补贴。

        4、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来我县创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资助;符合条件的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带动一定人员就业的可领取最高不超过10万的补贴。

        5符合条件的创业服务实体等给予法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助;运行效果好,社会影响效益高的县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镇级40-60万元的资金支持。

        6对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分别奖励不超过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创业大赛项目在桓台落地运行良好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金支持

        7、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补资金,预计30万。

        8、落实创业导师服务、创业典型引领、创业助推服务、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就业创业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及县政府或县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活动。

        9、全年组织开展20场省内“桓台名校人才直通车”10场省外“桓台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对直通车活动中登记有就业意向的市外高校大学生来桓参观体验报销来桓路费开展来桓体验日活动,对来桓参观体验的高校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差旅补贴;高校人才工作站发放活动经费支持;

        10计划8月份举办第二届桓台县人力资源行业论坛。

        11全年计划协助50家企业获评自主评价资格进行资金支持。

    五、解读人

桓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创业指导科、人才科

    六、列席人员名单

    孙云峰、张暖、王泽鹏、范文慧、伊记白

    七、出台的相关文件

   1、2018年12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

     2、2019年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19]3号)

     3、2021年3月12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鲁人社规[20212号

     4、2017年11月1日,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办发〔2017〕60号)

     5、2019年1月1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号

     6、2021年10月1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字[202113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字[202188号

     7、2019年11月21日,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组发{2019}31号

     8、2017年4月1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印发淄博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7〕18号)

     9、2017年4月6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淄博市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

     10、2018年9月10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共青团淄博市委、淄博市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印发淄博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90号

     11、2020年3月13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43号)

     12、2019年1月16日,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淄财社〔2019〕22号)

     13、2015年6月1日,中共桓台县委办公室印发《中共桓台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意见》桓发〔2015〕10号

       14、2019年9月6日,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桓台县失业动态监测工作3个施方案和规模性失业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