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雪等马桥代表团代表们:
您提出的关于上涨60岁以上农民养老金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养老保险制度概述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居民根据其自身收入的不同参保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所有群体老有所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依靠其低缴费、无门槛、财政补贴为主要筹资模式的优势充分发挥社保兜底保障功能,为低收入、未就业的居民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桓台县居民养老保险现况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根据《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
定和基础养老金政策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鲁人社规﹝2018﹞17号)规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5年至少调整1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省委和省政府确定。”市、县人民政府将根据省政府的规定适时调整居民养老保险标准。桓台县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由2009年时的29.5元/月,经过10次普调提高到2024年的173元/月,增幅达486.44%。
经测算,目前桓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待遇水平为 220.50元/月,其中领取标准最高可达1014.36元/月。2023年我县拨付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定期待遇2.28亿元,其中需各级财政承担部分达2.01亿元,我县财政需承担部分达8665.31万元。
提案中关于提高居民养老金增长幅度的建议,在目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组成结构下,经粗略测算,我县基础养老金每提高1元,财政每年将增加支出约117.25万元。在民生领域,我县财政对居民养老方面已投入占比较大,在目前财政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大幅度增长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十分艰难。下一步,桓台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将积极向省市县汇报目前居民养老保险整体水平及群众诉求,在财政允许的条件下,稳步提升我县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三、个人账户部分与养老待遇关系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居民养老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待遇水平与居民缴费息息相关。2023年我市调整居民养老缴费标准,统一设为100元-8000元8个缴费档次。目前我县居民养老参保缴费8.55万人,2023年度普通居民实际缴费人数6万余人,其中选择350元、500元档次缴费的3.68万人,占总缴费人数的61.33%;选择5000元、8000元档次缴费的7558人,仅占总缴费人数的12.59%,且在较高档次出现了空档及断档。例如:居民甲、乙分别以500元、8000元档次缴纳15年,按目前养老金水平测算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养老金分别为233.43元/月、1055.73元/月;由此可见缴费标准对居民养老金水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因此除依靠各级财政托底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外,应积极引导参保居民多缴、长缴,通过提高个人账户累计额来提升个人养老金水平。
下一步桓台县人社局将不断增强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居民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通过提高居民的缴费档次来提升我县居民养老金水平;同时严格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时落实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调整机制,努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效。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
(联系单位:桓台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人:王小琳、张晓娜,联系电话:0533-8210261、0533-8215719)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