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18〕78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8-1496849
成文日期
2018-09-12
发文日期
2018-09-1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索镇新民村“村改居”的批复
索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桓台县索镇关于新民村成立居委会的请示》(索政发〔2018〕7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撤销新民村民委员会,设立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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