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县201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发〔2014〕4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4-1328549
成文日期
2014-02-19
发文日期
2014-02-1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县201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桓政发〔20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桓单位:
2013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防火措施,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县消防形势的稳定。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县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山东汇丰石化有限公司等15个先进单位和贾冰等1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全力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附件:全县2013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
附件
全县2013年度
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山东汇丰石化有限公司
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盈华置业有限公司惠仟佳购物广场
桓台宾馆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桓台县分公司
桓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桓台县民政局
桓台县财政局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
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
桓台县公安局果里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马桥派出所
桓台县公安局起凤派出所
二、先进个人(15个)
贾 冰 刘志刚 王正刚 于丽君 穆洪勇 朱奎华
周 琳 任桂远 齐 军 孙 诚 曹行玖 郑 朋
刘德恒 徐 健 王 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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