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镇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桓政发〔2016〕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建立完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镇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镇运行质量和发展活力,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为重点,建立权责统一、科学精细、全面覆盖、运行顺畅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镇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原则。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完善城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城镇功能高效运转,形成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优势整合、共同促进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二)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镇(街道)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镇管理格局。

(三)考核评价、奖惩激励原则。依据城镇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确定城镇长效管理标准,建立完善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和实际管理成效进行奖惩激励。

(四)社会参与、全民共管原则。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和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广大市民在城镇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管理体制

按照“县级牵头、分级实施、属地管理”的思路,调整完善城镇管理体制。

(一)县级研究制定标准和管理规范,确定年度目标和考核重点,组织对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的城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县直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参照《桓台县城镇管理考核细则》要求,负责本部门承担的城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本部门对各镇(街道)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城镇管理的主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城镇管理事务负全责,结合《桓台县城镇管理考核细则》内容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分解任务,组织落实。

  四、重点任务

  (一)市容市貌管理。以治乱为重点,突出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便民市场、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市容市貌管理;同时加强对商场、医院、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市容市貌管理。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制,夯实包片包段责任,责任明确到网格、到路、到巷、到点;大力整治城镇“六乱”,拆除清理各类违规广告和乱搭乱建,规范广告、牌匾设置;加强流动摊贩管理,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保持市容环境整洁美观。

  (二)环境卫生管理。以治脏为重点,突出抓好道路、社区、公共场所、公厕、城乡结合部、城乡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城镇环境优美整洁。加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建立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建立全覆盖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网络;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强化保洁力量,加大保洁频率,城镇建成区严格做到“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河道管理,建立“河、段长制”管理体系,治理河道“六乱”,改善河道水系环境;大力推进生态修复重建,清理河道内及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及时清除死株枯枝、补植缺株断垄。

(三)交通秩序管理。以规范交通秩序为重点,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违章运输等突出问题,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建立完善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机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三同时”工作机制,规划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合理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强化动态管理,大力整治违法行为,取缔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整治静态交通秩序,加强占道停车管理,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

(四)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突出抓好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以及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等工作。

(五)集贸市场管理。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着重解决农贸市场秩序乱、卫生差、设施旧等问题,为市民提供卫生、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做到环卫设施齐全,供排水设施完善;进一步搞好日常卫生保洁,做到卫生保洁责任到人;市场内的摊位要划行归市,禁止店外经营、摊外经营、乱放物品、乱倒垃圾、乱停车辆。农村集贸市场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管与服务,集贸市场要布局清晰、管理规范、不碍交通、场散地净。

(六)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突出抓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完好无损、运行正常。突出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园区道路和社区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及升级改造;推行综合管沟建设,加强对城镇道路挖掘的管理,对确需挖掘城镇道路的,实行政府协调、部门会审、集中开挖、围挡作业。

(七)建设工程垃圾及渣土管理。以规范建设工程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杜绝撒漏扬尘和偷倒乱倒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严格渣土运输企业核准,实行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证核发、渣土运输车辆核准登记、密闭运输、GPS跟踪,实现建设工程垃圾及渣土运输规范有序;严格建设工程垃圾及渣土消纳场所管理,严禁偷倒乱倒。

(八)园林绿化管理。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突出抓好城镇道路、公园、广场、街头游园、公路两侧等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提升城镇景观效果,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扎实开展城镇绿荫行动,逐年进行绿化改造升级;严格落实绿化管养责任制,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精细管理,消除城镇裸露土地。

(九)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以健全完善物业管理体系和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为重点,突出抓好各类居住区(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以及办公、商业、工业、文体等公共服务场所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城管委作为城镇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议事机构,对城镇管理工作行使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县城管委办公室作为县城管委常设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县城管委各项决定,组织对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城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条促块保、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格局。

(二)严格考核奖惩。设立城镇管理考核专项资金。县城管办牵头组织每月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城镇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排出名次并予以通报。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将城镇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形成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管理。

(四)深化社会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在县内新闻媒体开辟城镇管理专栏,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城镇管理的浓厚氛围。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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