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字〔2024〕94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4-5483208
成文日期
2024-10-25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桓台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收回桓台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桓自然资呈〔2024〕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桓台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桓台县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2135.03平方米。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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