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桓台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桓政字〔202494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收回桓台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桓自然资呈〔202449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收回桓台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桓台县柳泉北路以西、桓台大道以南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2135.03平方米。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桓台县人民政府

202410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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