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8〕18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8-1409794
成文日期
2018-05-12
发文日期
2018-05-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8〕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介服务事项,根据《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度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三最”城市建设的意见》(桓政办字〔2017〕14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审改办参照省编办编制汇总的《市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参考目录》,在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对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桓台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纳入清单范围的为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政务服务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社会组织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各类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二、对《桓台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将进一步精简中介服务项目。县直各部门(单位)因法律法规等规定和改革推进确需调整中介服务事项的,须及时报县政府审改办备案,由县政府审改办统一调整。
附件:桓台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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