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4〕19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4-1390316
成文日期
2014-04-01
发文日期
2014-04-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政府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贾刚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人社、编制、监察工作。
蒲先农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县政府办公室、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分管调研、政府法制、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统计、质监、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金融、保险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联系编办、人武部工作。
具体分管部门(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安监局、金融办、信息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质监局、银监办、人行、工行、中行、农行、建行、农发行、齐商银行、农村信用社、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人保财险公司、人保寿险公司、太保财险公司、太保寿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
尹鹏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商务、招商、外事、侨务、科技、油区、物价、经济开发区、县志、残联、档案、台办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联系科协工作。
具体分管部门(单位):物价局、科技局、审计局、经济开发区、油区办、商务局、外事办、台办、残联、档案局、县志办、知识产权局。
王晓平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财政、税务工作;分管政法、稳定、民政、信访、老龄、民族宗教、财贸、工商、服务业、消防、交警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工作。
具体分管部门(单位):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财贸局、粮食局、民族宗教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商业集团、万通公司、中央储备粮淄博直属库、烟草公司、盐务局、药材公司、中石化桓台县公司、消防大队、交警大队。
周婷副县长分管文化及文物保护、教育、体育、卫生、计划生育、旅游、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联系共青团、妇联工作。
具体分管部门(单位):教体局、文化出版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王渔洋文化研究保护中心、旅游局、文体中心、广电局、广电天网视讯公司。
刘俊副县长分管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建筑、国土、交通、城管执法、房管、住房公积金、人防、电业、邮政、通讯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联系工会、工商联工作。
具体分管部门(单位):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马踏湖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建管局、人防办、规划局、房管局、公路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桓台管理部。
李兵副县长(挂职)分管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
具体分管部门(单位):经信局、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
徐宁副县长分管农业、农村和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分工的工作;联系县委农工办工作。
具体分管部门(单位):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机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引黄局、水资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气象局、城区街道办事处。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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