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门行政许可科充分授权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4〕30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4-1231281
成文日期
2014-05-14
发文日期
2014-05-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部门行政许可科充分授权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30号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各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整体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服务项目统一纳入服务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清理、调整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科。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科充分授权,确定首席代表全权负责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确保行政许可科“既受又理”,坚决杜绝“名进实不进、人进事不进”等现象。
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签订《授权书》,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227003)。
附件:授权书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附件
授权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对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作如下授权:
本局以下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由首席代表 负责受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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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桓台县***局
2014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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