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桓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4〕50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4-1231273
成文日期
2014-08-19
发文日期
2014-08-19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桓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4〕50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淄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淄政办字〔2014〕4号)及县政府机构设置、职能、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桓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蒲先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王晓平 县政府副县长
周 婷 县政府副县长
徐 宁 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委 员:史元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海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国安办主任
朱文成 县发改局局长
李方国 县经信局局长
荣若平 县教体局局长
周荣吉 县科技局局长
马弘光 县公安局副政委
庞月明 县监察局副局长
董兆清 县财政局局长
孙希胜 县住建局局长
张宝国 县农业局局长
田茂林 县水务局局长
崔亦成 县林业局局长
王昌生 县卫生局局长
徐 立 县环保局局长
张 明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董 峰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 峰 县工商局局长
李慎胜 县质监局局长
王履雷 县应急办主任
伊 明 县财贸局局长
巩方顺 县粮食局局长
曹同伦 县旅游局局长
张胜刚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郭 亮 县民宗局局长
王 军 县盐务局局长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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