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桓台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7〕53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7-1231089
成文日期
2017-12-13
发文日期
2017-12-1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桓台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经桓台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桓台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普查办是桓台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普查办为临时机构,普查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桓台县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桓台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污染源普查相关的技术方案,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物料衡算和产排污系数核算等研究工作。
(三)组织实施污染源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负责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定汇总工作。
(五)负责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和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六)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培训活动。
(七)负责与市普查办的协调沟通和请示汇报工作。
(八)负责督导各镇(街道)普查办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九)承办桓台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组成
主 任:蔺 忠 县环保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司志刚 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污染物总量控制办主任
副 主 任:张经俭 县政府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副主任
张 鹏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王心达 索镇人大主席
马 磊 唐山镇副镇长
于希鹏 田庄镇人武部长
宋庆峰 新城镇副镇长
于宗福 马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丽敏 荆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巴维国 起凤镇人大主席
张志国 果里镇副镇长
张 勇 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站强 县政府污染物总量控制办综合科科长
崔莹莹 县政府污染物总量控制办科员
荣 彬 县政府污染物总量控制办科员
刘晓明 县危险废物管理及环境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副主任
曹 憬 县环境监测站科员
曲 超 县环境监察大队科员
崔 凯 县环境监控中心科员
胥倩倩 县环保局宣教科科员
孙 瑞 县环保局许可科科员
邱国良 县环保局污控科科员
四、专家咨询机制
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提高普查办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成立污染源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负责对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技术规范、成果应用、宣传教育等提供技术咨询,对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重大决策、相关科学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咨询委成员由相关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等从事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统计、信息技术、宣传教育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为了更好地完成我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各镇(街道)的属地管理优势,便于沟通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各镇(街道)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兼任主任,并抽调2-3名熟悉环保工作的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镇(街道)要将普查办成立文件于12月20日前报桓台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联系人:张站强,联系电话:8180136。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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