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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体局关于对镇(街道)2013年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发〔2013〕88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13-5126459
成文日期
2013-12-04
发文日期
2013-12-0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教体局关于对镇(街道)2013年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桓政办发〔2013〕88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教体局《关于对镇(街道)2013年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关于对镇(街道)2013年教育体育工作
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强化依法治教,促进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持续稳定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淄博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3年对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督促各镇(街道)积极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深入开展。通过督导,促进全县教育体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事业。
(二)督导评估的工作重点:督导的重点为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推动区域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落实《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
二、督导评估的工作原则
对各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随访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功能。综合督导在突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全面性,力求对各镇政府教育工作作出较为全面地评价;专项督导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集中促进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督导;随访督导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反馈督查意见,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
对镇(街道)体育工作的考核以过程督导评估为主。
三、督导评估的办法
督学以过程性督导为主,加大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的工作力度。督政安排在年底进行。
教育体育督导的基本程序及方法:
(一)镇(街道)自查自评。12月份,各镇(街道)根据县督导评估方案,组织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自评汇总表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镇(街道)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年度本镇(街道)社会、经济和教育体育基本情况;各项指标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县级督导评估。在镇(街道)完成自查的基础上,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进行督导评估,主要采用查看现场、实物,查阅账目、资料,走访调查师生等方式,对各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作出合理性评价,并进行书面反馈。
四、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对镇(街道)教育体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成绩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督导条例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将依据对各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结果,表彰义务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各镇也要建立义务教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积极为教育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桓台县2013年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2. 桓台县2013年镇(街道)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附件1
桓台县2013年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一、说明
(一)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各镇政府依法履行发展教育的职责,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依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市督导评估要求,结合我县2013年度教育重点工作,提出了对镇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标准及要求。
(三)按照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本方案设督政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14项,督学指标由县教体局另行行文。督导评估量化总分值:督政内容500分,督学内容500分,督政内容与督学内容的评估得分分别汇总,根据评估总分,认定各镇教育发展水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受表彰:
1.幼儿教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2.辍学率上升;
3.有未拆除的D级危房;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卫生责任事故和信访责任事故;
5.发生教职工或学生严重违法行为且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6.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发生乱收费问题;
8.有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2
桓台县2013年镇(街道)体育工作
督导评估方案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A1 重视体育落实职责 40分 |
B1 领导 重视 10分 |
C1、重视体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制定中长期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办公场所、有专人负责、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能够合理的安排一定的活动经费,保障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
10 |
①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办公场所并挂牌计2分;②能够将经费纳入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体育工作开展需要计6分;③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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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群众 体育工作 15分 |
C2、指导机构建设。各体育办事机构,各种制度健全并上墙,有明确的体育活动计划,有活动内容,并能按时逐步完成。各村(社区)建立活动站点,每年至少新培训1名县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
5 |
①成立各种体育办事机构,各村(社区)都有活动站点,晨练、晚练正常计2分;②能较好地落实体育活动计划计1分;③新培训1名指导员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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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体育活动开展。积极组织和参加镇(街道)及以上各种健身体育活动。 |
10 |
①积极组织参加各项健身活动的情况,计2分;②每年组织一次大型体育活动计3分;③积极培养群众的体育意识,体育活动人口逐年递增5%计2分;④各村(社区)健身项目不少于8种计3分,少一种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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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竞技 体育 工作 15分 |
C4、队伍建设。建有不少于五个项目的业余训练队伍,配备专(兼)职教练员,每项目训练人数15人以上,场地、器材、经费能保证长期训练的开展,并形成传统和优势。 |
5 |
五个训练项目、专(兼)职教练员、运动员档案、场地、器材、训练经费、近期和长期训练计划、总结等,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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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成绩评价。积极组织参加县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活动,在年度青少年锦标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完成目标任务。 |
10 |
按照《桓台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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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体育健身场地面积 30分 |
B4 活动 场所 与器 械 30分 |
C6、健身场地面积。把村(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作为便民、利民、亲民的重要举措,有总体规划、有年度计划、有落实措施,年内建成一定数量的体育活动场所,配有适合居民活动的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并逐年增加。 |
30 |
各村(社区)的室内和室外活动场地面积满足基本活动需求并与去年持平计20分,每增加10%加1分,最多加10分;每减少10%减2分,减完20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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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优秀运动员输送 30分 |
B5 人才 输送 30分 |
C7、人才输送。认真做好优秀运动员的选拔和输送工作,积极完成规定的输送人数。 |
30 |
完成规定的输送任务,计20分,每少一人扣2分,扣完20分为止;每超额完成一人加2分,最多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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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城区街道办事处只考核B1、B2、B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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