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137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鲁政办字〔2021〕137号、鲁人社规〔2021〕5号和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岗位开发、待遇发放、督促检查,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目标

2022年市下达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为1900个,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在不低于县级下达年度计划(见附件)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岗位数量。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三、明晰部门职责

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包括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长者食堂(助餐点)管理服务、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道路管护、村容保洁、安全应急、水利护河、治安联防、警务助理、农技推广、幼儿托管、课后服务、养老服务、助残帮扶、劳动保障、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多类型岗位,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确定、待遇保障及指导等工作。(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残联、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统一岗位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资金筹集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个岗位每年1万元补贴。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60元;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严格督导落实

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情况,科学制定岗位开发计划,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落实措施,做实工作台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县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岗位资源开发、待遇保障、岗位职责划分等工作。各镇(街道)3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目标50%的开发计划,实现人员上岗,6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目标,实现全员上岗。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如出现空岗情况,各镇(街道)要按规定及时进行补充。县政府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对各镇(街道)任务落实情况定期督导检查,确保任务目标落实落地。(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残联、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附件:2022年各镇(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各镇(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

计划分配表

                                             单位:个

镇、街道

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数

总  数

索  镇

110

110

唐山镇

210

60

270

田庄镇

210

20

230

新城镇

220

30

250

马桥镇

160

60

220

荆家镇

220

30

250

起凤镇

100

40

140

果里镇

230

90

320

城区街道办事处

110

110

合  计

1350

550

1900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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