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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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桓台县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逐步消除慢性病危害,依据《山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版)》(鲁卫疾控字〔2019〕10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在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在示范区建设上,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控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控管理水平提升,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桓台建设。

(二)工作目标

1.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膳食营养、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桓台、文明桓台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等社区卫生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示范区建设要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合,实现医防融合。

4.管理先进。示范区建设要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示范区建设要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县政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发改、财政、卫生健康等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开展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二)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构建健康支持环境

依托“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培养基层健康指导员。建设健康家庭、社区(村居)、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支持性环境。倡导绿色、营养、健康的食品与餐饮业发展观念,控制盐、脂肪和糖的使用量,推动低盐、低油、低糖食品开发,完善社区与临床营养支持体系,指导居民合理膳食。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有条件的社区(村居)提供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简易测量服务。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体医融合

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公共体育场地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前)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倡导全民科学健身,促进体医融合。

(四)开展烟草危害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各医疗机构开设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提高公共场所的戒烟干预能力。

(五)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依托医共体建设,将慢性病防控作为重点内容,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合,实现医防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及以上医院要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通过培训、督导、技术比武等多种方式,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通过慢性病防控栏目或公益宣传广告,定期传播慢病防治健康教育知识。各医疗机构结合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扩大慢病防治健康教育知识范围。各社区(村居)通过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宣传栏、健康讲座等方式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知识。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内容的健康教育课。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及健康素养水平。

(七)推广健康自我管理,发挥社会团体及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动、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积极推广群众自我管理。

(八)推广早诊早治,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根据我县主要慢性病发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由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项目,完善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九)完善分级诊疗,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落实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全省平均水平35%。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十)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逐步建立我县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一)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

(十二)健全慢性病医疗保障,保障药品供应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治疗药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十三)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医养结合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四)加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为慢性病防控决策提供支持。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相关信息。

(十五)推广工作创新与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争取将工作创新和经验推广到市级、省级业务交流会,适时申报国家级示范区。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2年7月下旬)

制定全县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更新组织机构,召开示范区复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2年8月份)

深入开展系列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建设措施,全面完成示范区复审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导和指导,确保把各项任务分工落到实处。组织对示范区复审工作进行自评,对照复审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查漏补缺,不断整改完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9月)

自评结束后,向上级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市级初审和省级考核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方案精神,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既要做好本单位示范区建设工作,又要做好平行部门和下级单位的互联互通,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督导组,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支持落实无烟党政机关工作。

2.县委宣传部: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大众媒体上设置慢性病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媒体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报道。

3.县总工会、县直机关工委: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组织开展我县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定期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和“十分钟健身”建设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提倡科学健身,促进体医融合;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倡导建立“健康加油站”,定期开展自我体检,掌握自身状况。

4.县妇联: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组织面向家庭主妇、重点人群的慢性病健康教育大课堂,组织、督导开展全县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倡导低盐低脂平衡膳食、控制体重的健康生活方式。

5.县发展改革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规划实施。

6.县教育体育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将中小学生健康教育、体育健身活动和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纳入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划。全面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禁止吸烟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降低15岁及以上成年人吸烟率;组织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年内完成30所以上健康学校建设;鼓励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负责组织全县范围内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和举办国家全民健身日活动,指导协助有关单位举办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体育活动和比赛;负责动员倡导各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继续做好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做好居民个体化运动处方宣传普及工作。

7.县公安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提供辖区内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提供全县包含性别、年龄等要素的户籍人口数。

8.县民政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核实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符合救助政策规定的家庭给予救助;负责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报送死亡火化数据,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促进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

9.县财政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要求,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慢性病防治工作经费比例,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1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健康单位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1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将全民健身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做好健康主题公园(广场)、步道(健康街道)建设及上述活动场所标示、维护工作,年内每类建设数量达3个;加强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提高15分钟城市健身场所和健康步道覆盖率。

12.县交通运输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在车站候车室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在公共交通工具中设置禁止吸烟标识落实情况,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照片图片资料及禁烟劝导员巡视照片。

13.县水利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治理水体污染,检测饮用水质,提供健康饮水,实行河(湖)长制度,禁止毒害排放,消除慢病外因。

14.县农业农村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优质绿色农产品种植规模,农产品品牌和认证目录等资料。

15.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提交文化建设规划或意见方案,文化惠民措施,文化广场和文化大院建设情况;提供特色休闲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或计划、健康旅游产品和健康食品名目录。

16.县商务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超市(商场)评选活动,健康超市(商场)建设率达35%以上。

17.县卫生健康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制定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各项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督促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独立的公共卫生科,承担并胜任慢性病综合防控及信息报送工作;督促下属各单位开展并落实高血压与糖尿病等慢性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协调县疾控中心、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纵横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我县健康家庭、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支持性环境(健康细胞)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健康家庭评选工作方案,并在建设过程中做好核实审批工作;倡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村)建立“健康自助检测点(健康加油站)”,定期开展自我体检,掌握自身健康状况;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发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室内禁烟,组织好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等单位开展无烟单位等相关健康细胞建设活动;降低15岁及以上成年人吸烟率;鼓励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提倡科学健身,促进体医融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

18.县应急管理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提交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方案。

19.县市场监管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指导食品企业开发、生产减盐控油食品;指导超市设置低盐食品专柜;普及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和从业人员健康膳食知识和技能培训,关于减盐、控油对慢性病防控的重要性要强化宣传,对产品标示摆放等具体减盐控油工作要定期督导检查,配合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减盐行动为必选项,将我县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控制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健康餐厅(食堂)评选活动,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率达35%以上。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协助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健康主题公园和健身场所建设工作;督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做好城区电子屏幕健康标语和健康视频播放及长期化督导维护工作,利用城市公告牌、大型宣传栏等载体承诺、倡导健康促进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与督导工作;鼓励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村)居民开放。

21.县融媒体中心: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将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纳入我县主要媒体公益宣传栏目中,建立媒体定期宣传制度;结合宣传日等重大活动,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

22.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桓台分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提交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负责提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100的天数及支撑材料。

23.市医疗保障局桓台分局: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制定完善职工和城镇居民慢性病补偿优惠政策,建立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水平。

24.各镇(街道):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以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健康山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的社区(村)占辖区社区(村)总数的45%以上,各镇(街道)年内评出健康家庭户不低于15户;成立1个以上群众健身团队的社区(村)比例达65%以上,并配有至少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健康企业评选活动,健康企业建设率达35%以上;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开展活动提供支持性环境,每个社区(村)成立1个由患者任组长的自我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所有达标的健康社区(村)均要有个案档案(包括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具体创建内容请按照《健康社区/村建设标准》执行),至少提供5个健康社区(村)的详细建设资料;社区(村)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45%;与县卫生健康部门协调,促进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对慢性病的基础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死亡漏报调查等工作。

25.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做好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的同时,负责督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慢性病数据的整理上报和查漏补录工作;做好健康素养调查及数据整理工作,形成报告;梳理与健康有关的政策、策略和措施,收集各部门、单位开展的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健康老龄、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健康行动相关资料(方案、总结评价、照片)并整理汇总,完善《桓台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慢性病及危险因素调查及数据整理工作,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26.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三减四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心理)专项行动;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和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且培训率达到90%以上;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100%;加大培养基层健康指导员力度,配备健康指导员的社区(村)比例达到90%以上;落实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

27.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单独的科室和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对基层医疗机构培训不少于2次。二级及以上医院要实现慢病监测数据与省级慢病监测平台自动推送,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8.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总结我县在慢性病防控工作中的创新、特色案例,争取被全省推广应用。

(三)加强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制定考评细则,按时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定期督导检查,并将督导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效果。

 

附件:1.桓台县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桓台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分配表

 

附件1

 

桓台县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范   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王   帝    副县长

成   员: 崔瑞霞   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志波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王佳芹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史继广   县总工会主席

              张   瑶   团县委副书记

              马   静   县妇联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王立霞   县残联理事长

              沈   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扬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耿   欣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吴   丹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天忠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旭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学芳   县民政局局长

              张   超   县财政局局长

              汤   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开永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明文   县水利局局长

              王晓玲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于宗福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主持工作)

              徐   兵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黎   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胡国华  县应急局局长

              姚华民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田召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洪波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莉   县统计局局长

              王   建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   超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

              宋   强   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局长

              王   雷   市医疗保障局桓台分局局长

              徐立格   县疾控中心主任

              荆宝桢   索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应心   唐山镇镇长

              王   帅   田庄镇镇长

              黄国立   新城镇镇长

              吕海明   马桥镇镇长

              张   强   荆家镇镇长

              张丽敏   起凤镇镇长

              王   涛   果里镇镇长

              胡卿华   少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桓台县卫生健康局,黎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桓台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分配表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权重分值

责任

部门

验收时间

一、政策完善

(45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5分)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与分工,4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10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5

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包括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营养干预、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干预措施。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5

各部门

2022年9月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调研或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每年组织2次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调研或督导,每次得一分。

5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

2022年9月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达到100%,1分。

3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拨付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拨付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5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2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0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有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者不得分。

2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

2022年9月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

(1)抽取2-3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率达100%,8分。

8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

2022年9月

二、环境支持

(50分)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22分)

1.开展建设健康家庭、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数量逐年增加。

(1)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的社区(村)占辖区社区(村)总数的30%以上,2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每个社区至少评选10个及以上健康家庭,不达标者酌情扣分。

(2)创建健康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占同类单位总数的30%以上,每类得1分;20-30%,每类得0.5分,20%以下不得分。

(3)查阅名单,随机抽查每类1个单位,发现有1个不达标的该类别不得分。

(4)复审: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社区(村)占辖区社区(村)总数的比例每年递增3%或达到40%以上得2分;其他健康细胞占同类单位总数的比例每年递增3%或达到30%以上,每类1分,每年增加比例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9

各镇(街道)、县直机关工委、县妇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2022年9月

2.开展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规划建设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2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别不得分。

(3)复审:健康主题广场(公园)、步道(健康街道)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1分,满分2分,未达到要求者该类别不得分。

2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

2022年9月

3.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健康评估、控烟、控酒、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心理)专项行动。

(1)开展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0.5分,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次得1分,满分7分。减盐行动为必选项,未开展该项不得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各1分。

(3)复审:开展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0.7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各1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9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4.培养基层健康指导员

(1)配备健康指导员的村(社区)比例达到60%,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2)复审:配备健康指导员的村(社区)比例年增加10%或达到90%以上,得2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2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8分)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不含设在医疗卫生机构内的)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比例不低于30%,4分;20-30%,2分;20%以下不得分。

(2)复审:自助式健康检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4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4

各镇(街道)

2022年9月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2分;30-50%,1分;30%以下不得分。

4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0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完善居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米,0.5分。

2

各镇(街道)、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2

县教育体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022年9月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前)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县总工会、县直机关工委、县妇联、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

2022年9月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2

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提倡科学健身,促进体医融合。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1分;35-40%,0.5分;35%以下不得分。

(2)开展国民体质健康监测,为居民提供个体化运动处方,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3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2.禁止烟草广告。

(1)辖区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1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2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2%,2分。
(2)复审: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2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三、体系整合

(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8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2分。

(3)辖区开展医联体、医共体等建设,将慢性病防控作为区域医联体、医共体的重点内容。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2分。

(4)疾控机构指导乡镇(街道)对辖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健康相关信息、干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提供优化策略,1分。

7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县疾控中心

2022年9月

2.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1)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得1分;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1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且基层慢性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2分;培训率80-90%,1分,低于80%不得分。

5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2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且培训率达到90%以上,1分。

5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8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0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2

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2022年9月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2

县疾控中心及各医疗机构

2022年9月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85%,1分。
(2)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1分。
(3)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分。

3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各镇(街道)

2022年9月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2分;低于6学时不得分。

3

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6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

2022年9月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分;15-20%,3分;15%以下不得分。

4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9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的2.3‰以上,1分;达不到不得分。

复审:成立1个以上群众健身团队的社区(村)的比例达到60%以上,1分,不足60%不得分。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的2.3‰以上,1分;达不到不得分。

2

县妇联、

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县总工会、县教育体育局、各部门

2022年9月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4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87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21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比例≥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7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18岁以上就诊者首诊测血压率≥90%,0.7分;低于90%不得分。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开展脑卒中、冠心病和恶性肿瘤的机会性筛查,每项0.5分。

(2)医疗机构开展肥胖与超重人群筛查,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维持健康体重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开展比例超过85%,1分;低于85%不得分。

(3)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项1.2分,满分4.8分。

(4)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50%,2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5)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血压偏高、超重、空腹血糖和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

14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2022年9月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24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6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2.实施高血压达标行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3分;25-30%,2分;15-25%,1分;低于15%不得分。

(2)执行标准化诊疗方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80%以上,3分;60-80%,2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6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2分;30-50%,1分;低于30%不得分。

4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3-5%,1分;低于3%不得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6分)

1.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实施儿童窝沟封闭,控制12岁以下儿童患龋率。

(1)辖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有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政策和措施,1分;其余0分。

(2)辖区内实施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的学校比例≥60%,1.5分;50—60%,1分;50%以下0分。

(3)辖区12岁以下儿童患龋率<25%,1.5分;其余0分。

4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

2.建立完善口腔健康服务体系。

依托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口腔疾病防治指挥中心,2分;未建立不得分。

2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或基于市平台建设虚拟平台,2分。

(2)建设全县统一的基层卫生健康信息综合管理系统,2分。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

(4)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

10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2022年9月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1)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

(2)全县普遍应用电子健康卡,3分。

5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2022年9月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3分,不达标不得分。

3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2022年9月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

4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2022年9月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7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2分。

4

县医保局

2022年9月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国家或省相关指南、推荐方案建议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治疗药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1)全部配备国家或省相关指南方案推荐药品种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80%以上,1分;不达标不得分。

(2)实施高血压、糖尿病治疗基本药物全额保障,2分;未实施不得分。

3

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2022年9月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

4

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

2022年9月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2分;60-80%,1分;低于60%不得分。

3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2022年9月

六、监测评估

(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5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1)死因监测,2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2分;
(3)心脑血管疾病报告,2分;
(4)肿瘤随访登记,2分;
(5)慢阻肺监测,2分;

(6)住院伤害监测,1分

11

县疾控中心

2022年9月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辖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慢病监测数据与省级慢病监测平台实现自动推送,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率达到100%,得4分;未达标不得分。

4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

2022年9月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15分)

1.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规范制定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方案,1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2分。

(3)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

(4)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
(5)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

9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2.辖区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1)辖区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

6

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七、创新引领

(30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

(30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

10

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

2022年9月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

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酌情扣分。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操作性强,可复制、可推广。

15

各部门

2022年9月

3.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

示范区成功经验被推广2项,5分;1项,2分。

5

各部门

2022年9月

合计

 

 

 

300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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