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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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桓台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3〕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桓台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9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牢牢把握公益性、规范性和惠农便民原则,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培育和发展组织健全、功能齐全、行为规范、管理严格、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搭建县、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着力优化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农业农村领域改革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构建县、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实现县有机构、镇街道有站点、村有人员和交易服务全覆盖。优化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开发层级全贯通、服务全周期的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模块,具备全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承载能力。完善县、镇街道、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组织合法化、交易规范化、操作流程化、管理制度化、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体制,全面实现农村各类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全覆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二、主要任务

(一)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进场交易。按照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农村产权交易的公益属性,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目录管理制度,将依法可以交易的各类农村产权项目列入目录进行管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各镇(街道)〕

(二)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制度规则。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交易流程、服务事项和监督管理等。针对农村产权品种多样、权属复杂等特点,研究制定相应交易规则,形成完备的规则体系,积极推行交易服务标准化,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各镇(街道)〕

(三)搭建三级联动的交易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行交易监督、管理与服务相分离,坚持“把场所建到镇街道”,方便群众“了解信息不出户、享受服务不出村、参与交易不出镇”。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由相应农村产权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管理范围内的农村产权交易项目进入平台规范开展交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村产权交易场所,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农村产权交易活动,规范开展交易服务。交易服务场所的建设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以满足交易需要为原则,一般配备“1个受理窗口、1间开标室、1间评标室、1间档案室、1个公共服务区”,加挂统一标识。安装能够覆盖农村产权交易全过程的音频视频监控设施设备。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工作人员。村设联络员,落实项目发掘、交易资料准备、信息宣传等工作,形成镇街道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强化交易平台运行的信息化支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农村产权”专栏,按属地发布各类农村产权项目公告、公示信息和供求信息。针对农村产权交易的特点,对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现有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等模块功能进行升级,为农村产权监管部门设置监管查询功能,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场所开设专用账号。根据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运行实际,逐步实现县、镇街道、村层级贯通,与“三资”监督管理等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各镇(街道)〕

(五)培育市场化服务生态。县、镇街道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场所应针对农村产权交易特点,优化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数据分析等服务功能,协助交易主体办理产权查询、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工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第三方服务的监督管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为交易主体提供招标采购、拍卖代理及资产评估、工程审计、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调解仲裁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优化涉农服务,为农村产权交易主体提供抵押融资、信用贷款等金融延伸服务和多元化担保服务。〔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桓台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等工作,对市场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区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保障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各镇街道要结合服务场所布局,接通政务外网接口,保证交易平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各镇(街道)

(三)做好宣传培训。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公益属性、服务定位和便民优势,引导和提升群众认可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定期开展对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交易各方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系统操作等培训,不断提升交易平台利用效率和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附件:桓台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桓台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崔   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晓玲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许成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主任

成  员:     伊丕香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宋莲美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韵国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源建设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巩子强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周志坚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向华  县水利局副局长

聂爱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村改革发展中心主任

宋林侠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张  凯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于亦涛  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包  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王晓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聂爱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对交易平台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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