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桓台县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政办字〔2023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桓台县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面建设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淄博市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淄营转办〔20231号)要求,制定本贯彻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倡树三提三争树立服务企业贵在无事不扰、支持企业就要有求必应的理念,以提升企业群众需求侧满意度为目标,以政府服务供给侧改革为核心,持续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通过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推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奋力打造强富美优桓台绩优板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对标一流,守正创新自觉对标世界银行最新评估指标体系、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坚持拿来主义自主创新相结合,全力深化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地方首创精神,鼓励各指标部门积极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探索推出一批营商环境改革的桓台模式桓台品牌

坚持系统集成数据赋能提高营商环境政策设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加强全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全过程服务和监管效能,构建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注重用数字化手段推动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创新,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持续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转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营商环境评价及各类督查调研反馈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改革举措,加强跟踪督导指导,全面提升改革创新质效深化以评促转,以营商环境评估考核倒逼营商环境提升,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赋能加力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提升全周期服务水平。围绕企业准入退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等领域攻坚,重点在便利市场主体登记、拓展一照多址、健全歇业制度、推行验登合一、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加强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二)创新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围绕金融服务、用地保障、劳动就业、人才流通、科技创新等领域攻坚,重点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拓展用地清单制改革范围、开展就业直补快办行动、扩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范围、增强创新券使用效益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三)创新提升全过程监管服务效能。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监管执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等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推广远程异地评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打造现代政务综合体、推广企业码服务体系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四)创新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水平。围绕解决商业纠纷、市场竞争、保护中小投资者、法治保障等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隐性壁垒清理整治、扩大在线调解范围、推动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保障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分管领导各领域总指挥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改革任务督导落实。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领域直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本领域牵头职责,会同具体任务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加大对上沟通对内联络,统筹推进本领域改革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

(二)强化任务推进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完善工作任务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加强典型经验调度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部门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定期上报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积极探索打造一批具有桓台特色的营商环境创新样板

(三)有效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高度关注世界银行和国家评价动态按照省市最新部署要求做好常态化企业服务和日常各项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加强正向激励宣传引导,积极推出一批敢闯敢干、改革创新的企业家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附件: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

  

附件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

 

1. 优化政务服务配套措施

2. 企业准入退出配套措施

3.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措施

4. 获得电力配套措施

5. 登记财产配套措施

6. 纳税配套措施

7. 跨境贸易配套措施

8. 优化金融服务配套措施

9. 保护中小投资者配套措施

10. 劳动力市场监管配套措施

11. 政府采购配套措施

12. 招标投标配套措施

13.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配套措施

14. 市场监管配套措施

15. 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配套措施

16. 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配套措施

17.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配套措施

18. 法治保障领域配套措施

19. 办理破产领域配套措施

20. 解决商业纠纷领域配套措施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优化政务服务

(领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1.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大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减时间、增便利改革力度,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实现机关办公一网协同、服务一网通办、治理一网统管、决策一网支撑,推动政务服务提速提质提效。持续聚焦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协调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全面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热线全流程闭环运行机制加强热线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对重点难点诉求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定期通报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情况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全面落实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1号),按照上级要求,协调依法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具体承接主体,做好相关印章和资料交接,开通系统账号,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按权限和程序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4.加强对委托放权事项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山东省省级权力事项委托事项指导目录》,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做好省级委托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衔接机制,提高审批、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5.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12月底前,组织指导县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结合实施情况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同步调整办事指南,并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6.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按照标准规范、四级统一要求,编制完成除行政许可之外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12月底前,逐事项压茬推进各级系统改造、中台配置、办理结果回传等标准化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7.加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统筹规划。配合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架构与服务体系,对政务服务提供支撑的系统平台进行全面摸底。按照市部署要求,配合研究制定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工作方案。12月底前,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功能。坚持用户视角,逐步打造我的空间、我的搜索、我的评价、我的客服我的系列。依托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加强用户空间智能化、便利化建设;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升级好差评系统,强化差评分析和结果应用。12月底前,完善智能客服系统,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咨询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9.统筹开展政务服务网站标准化提升。围绕企业和群众进一张网、办全省事,按照一网统建、三级管理、五级覆盖模式,按照市统一部署,配合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网站前端入口,提供用户空间、智能客服、搜索查询等部分标准化功能支撑。将政务服务网站作为政务服务板块嵌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10.全面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改革。进一步整合服务窗口,完善一窗受理系统功能,加强人员培训管理配合梳理完善县级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出台一窗受理规范指引。12月底前,结合业务中台建设,基本建立集中统一收件、数据实时归集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1.推进线上线下网厅融合制定网上办事区规范指引,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建设网上办事区。围绕精准预约、排队提醒等个性化服务,12月底前,配合完善预约服务平台,优化政务服务地图功能。〔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背景下现代政务综合体的发展要求,推动在功能布局、数据赋能、智慧服务、运行管理等方面规范提升,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转型指导意见和管理运行制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3.推进政务服务跨域办”“集成办”“智能办完善通办事项流程规则,根据省跨域办工作规范,调整通办事项。探索创新一件事场景,12月底前,实现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主题集成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新技术,12月底前,积极打造一批主动提醒、静默认证、免申即享、智能审批等无感智办服务场景,推出一批云勘验、云辅导、云评审等云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4.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水平。组建项目管家等专业服务团队,培养代办专员队伍,围绕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项目审批服务全链条,提供项目审批、资金、税收等全方位管家式服务,打造主动对接、精准定制、全程跟踪的项目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15.全领域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深化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11月底前,有关部门常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现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替尽替。深化居民码”“企业码应用,进一步构建居民码”“企业码服务体系,全面关联企业和群众各类电子证照证明,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教育服务、文化旅游、智慧社区等领域打造一批一码亮证场景〔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镇(街道)〕

16.实行政务服务打包办对资质类、连锁类等集中申报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以信用审批”“告知承诺为基础,结合免证办”“一次办,实现批量打包申请、批量打包审核、批量打包办理、逐一发证归档,让办事企业群众在体验高效率办事的同时,享受个性化的贴心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7.推行智慧勘验。配合建设市县一体智能勘验评审系统,统筹推进视频勘验、无人机勘验、推出VR勘验标准化模板,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涉企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企业准入退出

(领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新一期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上级单位部署要求,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健全完善与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深化企业一照多址改革。9月底前,一照多址改革适用范围由县域拓展至市域,实现一般企业在同一市域内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照多址模式进行登记注册,提升企业登记注册效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推进涉企证照一照关联”“一码通行推行纸质营业执照二维码与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二码合一改革,实现样式和内容的统一。11月底前,逐步将更多涉企电子许可证件信息集成共享至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和企业码统一管理、统一展示、统一应用,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应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4.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落实省税务、社保、公积金等关于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配套政策,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在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歇业缓冲。按照市部署要求,建立歇业信息共享机制,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强化多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为歇业制度实施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桓台管理部;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5.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制度。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进一步降低退出成本,积极学习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山东自贸试验区市场除名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作出除名决定,持续释放长期被占用的字号、商号等资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落实省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意见支持个体工商户做优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县有关部门)

7.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体系。9月底前,建立健全线上集成服务专栏、线下集成服务专区,提升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水平和效能。11月底前,落实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体系山东省地方标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领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统筹推进用地清单制、区域评估、标准地出让等改革,持续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按照市部署要求逐步用地清单制实施范围拓展到社会投资以外的其他项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不断拓展工程建设项目高频事项集成办理。9月底前,实现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排水许可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集成办理,市政公用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市政设施类审批、公交、照明、交通信号等公共设施占用迁移等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推行分段办理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确定施(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可以根据需要,将项目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等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上级部署,明确分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具体条件和监管要求。〔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审批便利度。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迭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探索开发智能引导、智能客服、智慧表单、企业(项目)云盘、不见面审批、在线帮办等功能,创新企业(项目)码在工程审批领域应用,持续提升全程网办便利度。进一步规范审批中介服务,11月底前,强化与网上中介超市服务系统对接,实现服务过程、成果报告、服务评价等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水电气暖信等专营单位,各镇(街道)〕

5.加快探索城建档案一键归档推动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上传、组卷、审核、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进城建档案一键归档依托市级平台完成在线归档管理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字化图纸全过程监管系统等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6.全链条优化市政公用服务。9月底前,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热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链条协同机制,项目策划阶段提前谋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土地出让阶段明确接入点位、落实净地出让。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开工前完成联合报装,竣工验收后办理接入。按照市公布市政公用服务标准和费用,加强服务监督,提高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桓台分公司、中国联通桓台分公司、中国电信桓台分公司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7.持续规范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11月底前,取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巩固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与建设工程相关手续集成办理成果,提升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8.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试行环评审批承诺制,持续对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一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实行环评打捆审批。探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督促各产业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责任单位:各产业园区

9.试行消防验收备案承诺制。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针对部分火灾危险性较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压减申报材料,适当降低抽查比例,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质效。(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推行验登合一改革。按照市部署要求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链办理,推动联合验收意见、申请材料、测绘成果等共享共用,实现验收和登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首次登记。〔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1.提升联合竣工验收效能。针对验收常见问题指导建设单位加强施工过程管控。按照自愿申请、无偿服务、规范实施原则,按需提供验收前技术服务。对非住宅类项目可将建设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与联合验收合并实施。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前提下,对满足独立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单独开展联合验收。按照市部署要求,完善联合验收流程,推动项目建成即使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县有关部门)

12.精准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10月底前,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审批机制,对既有建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建设内容等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13.推行批前辅导服务。围绕立项前后”“开工前后关键环节,组织项目审批涉及的职能部门,开展批前辅导,对项目审批涉及的事项、材料、要素以及办理路径、办理流程、具体要求,形成定制化批前清单,推进集成服务,提前打通项目审批难点堵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在项目立项前提供融资辅导,实现一次申请同步满足立项和融资方面要求。〔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水电气暖信等专营单位,各镇(街道)〕

14.推行项目分期验收改革。按照市部署要求,对规模大、周期长、包含多个子单位工程的商业综合体、工业项目等,严把工程质量关,对同一项目中具有相对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实行分期验收”“分期投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获得电力

(领域牵头单位: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县发展改革局

 

1.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线上办理。深化电力业务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息共享,8月底前,完成系统功能优化,供电企业可通过电力业务系统,将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占掘路等行政许可事项,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推送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完善政企协同的市场引导+刚性执行需求响应模式,严格执行全省电力需求响应方案,出台桓台县负荷管理方案。加大节能节电宣传力度,深化能效提升服务,定期为重点企业推送电能分析报告、能效诊断报告,指导用户提高用能效率。(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

3.提高电力服务信息公开透明度健全获得电力服务信息公开机制,能源主管部门定期审核发布电网可开放容量等信息,指导企业就近就便接入电网。增值税普通电费发票线上线下一键开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深化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整合供电业务流程,推动供电服务资源信息共享,深化水电气热信联合办理。按照上级部署,建设具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办功能的线上办理渠道。提升办电接电效率,实施网上办、主动办、联合办、一链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用电需求。(牵头单位: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5.推广政企网格融合服务。推动供电服务融入政府网格化服务范围,推广社网共建”“村网共建,构建融合高效的政电服务网络,按照市部署要求,建立政企网格融合服务体系,延伸建设电力彩虹驿站、自助厅,优化服务网点布局。〔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6.巩固提升低压用户三零服务。推进用电档案数字化,9月底前,实现电力用户电子档案自动生成、线上流转、电子存档、线上查阅。在政务服务平台、政务自助终端等渠道拓展办电入口,部署应用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等功能,提升办电体验。落实出资界面要求,全力满足低压用户接入需求。(牵头单位: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县发展改革局)

7.提升高压用户报装接电效率。在项目立项阶段获取土地出让、项目备案信息,超前对接项目用电需求,及时提供报装咨询服务。9月底前,建立用户受电工程标准化竣工检验作业卡,明确竣工检验相关事项和标准,结合云检验等手段提升验收一次通过率(牵头单位: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县发展改革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登记财产

(领域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全面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建立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机制。推动存量房带押过户,做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提升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利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

2.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服务。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检索、查询服务,办事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更大便利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查询不见面、可视化、全天候、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强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11月底前,市县建立不动产单元代码在新建项目用地、规划、建设、综合验收、销售、交易、登记、税收、水电气热等前后贯通、横向关联的管理和应用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国网桓台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

4.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推动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购买二手房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共有性质变更登记、不动产更名更址变更登记等高频登记事项迁移整合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对外提供在线申报服务12月底前,按照省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办法,支撑企业高频登记事项全程网办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5.深化税费统缴、后台自动清分改革。持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便利度,理清税费统缴工作环节和流程,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快实施税费、登记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6.积极探索带押预告模式。理顺在建建筑物抵押、土地抵押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关系,解决实务中开发项目土地抵押出售后购房人预告登记需求,确保预告登记权利人权利实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纳税

(领域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1.缩短出口退税办税时限。全面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容缺办模式,对有意愿实行出口退税单证电子化备案的出口企业加强辅导,提升单证电子化备案企业比例。对分类管理类别为一、二类的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2.提高纳税便利度。加大对电子税务局系统功能的宣传辅导力度,简化涉税流程,综合运用数据集成,提高办税效率。配合市税务局推广上线征纳互动平台,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为纳税缴费主体提供智能、便捷、灵活的办税缴费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3.优化社保缴费支付方式。探索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水平。11月底前,适时拓展新型支付方式缴费应用范围。(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4.探索建立税务领域信用+风险监管体系。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创新试点,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实现从以票管税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5.运用税收大数据补链助企保供保增长。根据省市部署要求,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为有需求企业做好供应链查询服务,建立全生命周期贴身服务体系,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全面的宣传辅导,做到快速响应、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6.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充分利用穿透式分析涉税热线数据,根据2+1数据指标将纳税人需求划为三段,结合预先服供给形式,对涉企税费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政策一户式归集力度,通过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推送政策,促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挖掘纳税人涉税行为习惯,在涉税咨询相对集中的重点政策实行期间或其他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做好政策推送与宣传培训,实现未问先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7.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推广上线,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核定、授信、开具、交付、抵扣等服务,节省纳税人的时间成本、管理成本,切实打造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8.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办税便利化。推广应用联办系统申报缴税自助终端,推行不动产登记及涉税业务信息一窗采集、资料一窗收集校验、税费一窗缴纳、涉税业务表证单书一窗确认领取,满足业务大厅、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等线上、线下多场景下的缴税需求,推进一窗办事业务深度。(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责任单位: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9.提高水资源税监管服务智慧水平。通过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管理系统,建立与水利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涉税信息自动获取、应缴税额自动计算,涉税信息事后比对。定期交换取水许可信息,确定水资源税的纳税人通过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开展核定水量与申报水量的比对,避免少报、漏报水资源税的情况,推动水资源税征管效能全面提升。(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县水利局)

10.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智能归集。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户式归集、分析、逐户推送,实现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收政策、提示纳税风险、提供个性化服务建议,全面提升税费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跨境贸易

领域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1.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对接淄博海关、市商务局,及时反映并帮助企业解决通关问题,用好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7×24小时预约通关作业机制,优先核验放行。进一步加强通关便利化等相关领域创新探索力度,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提升多式联运改革质效。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模式,通过企业代客户办理海运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衔接过程的换单业务,达到一单到底+一票结算+一次委托+一口报价一单制模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3.加强RCEP自贸协定应用指导。指导企业用好RCEP政策,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部门举办的RCEP规则的宣传解读和辅导,加大对日本、韩国等重点RCEP国家协定实施推广,帮助企业合理利用自贸协定政策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4.探索解决跨境电商退换货难问题。对接淄博海关,协调帮助企业节约区外仓储、运输等费用,提高退货周转效率。支持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到境外,确保出口跨境电商出得去、退得回、通得快(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5.积极支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积极对接市商务局、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更好服务外贸企业发展。鼓励我县外贸企业积极投保,为企业出口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

6.进一步优化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10月底前,根据山东省明确的调入我省的低风险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范围,调运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在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申报调运检疫,取得调出地《植物检疫证书》即可调入,不再要求出具《农业植物检疫要求书》,加快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跨区域流通,促进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推动特色商品出口增量提质。强化知识产权典型企业培塑,鼓励我县陶瓷、医疗器械、宠物用品、皮革家具、纺织服装特色商品生产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护航特色商品拓展出口市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优化金融服务

(领域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1.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合理设置贷款期限、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等多种手段,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综合融资成本督促金融机构按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桓发改发〔2022119号要求,持续推进减费让利活动〔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持续开展金融辅导助企纾困行动。推动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大项目承担企业等重点企业及遇到融资困难的涉农企业、服务业中小企业等纳入金融辅导范围,精准提供融资服务。建立金融辅导轮值行制度,依托产业链主办银行制度,开展产业链金融辅导活动,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辅导服务。推动金融管家试点提质增效,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塑强基层金融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加强上市公司培育。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基地的功能作用,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推动有上市意愿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着力为科技创新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开展常态化培训培育服务力争实现全年新增上市挂牌公司保持快速增长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4.持续优化省环保金融项目库。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纳入省环保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及时推送金融机构,作为绿色融资主体贷款授信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5.深耕普惠金融形成金融辅导+特色成果。围绕普惠金融领域创新金融服务,通过强化政银企三方密切合作,形成金融辅导+特色成果,营造良好金融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各镇(街道)〕

6.推动农业农村融资服务数据要素共享应用。推动完善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服务数据库,向我县金融机构共享农业农村融资信用数据,并接入首批试点金融机构。(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7.拓展金融服务应用。12月底前,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聚焦新市民金融需求,提供更多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持续优化金融服务。12月底前,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科技企业金融需求特点,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牵头部门: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责任部门: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8.开展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方案》《淄博市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组织金融机构高管对我县消费场景、产业园区、重点项目、民营企业进行走访,加强政策通达、工作督导,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赋能实体经济。〔牵头部门: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

(领域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1.持续深化上市公司治理。聚焦公司治理深层次问题,推动上市公司完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组织架构,强化规范经营,夯实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基础,引导各类主体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运用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做大做强,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发展,发挥上市公司区域产业龙头带动作用,提升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发展韧性。〔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持续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权益。推动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提高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持续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持续提升投保投教宣传工作质效。借助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常态化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培育壮大理性投资群体。(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

5.进一步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配合证监部门做好投资者纠纷调解工作,发挥证券期货与公司纠纷调解中心和调解站作用,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为投资者持续做好调解服务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

6.持续强化制度落实。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并购重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用好上市管家陪跑”“一函通办工作机制,引导上市公司完善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及时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劳动力市场监管

(领域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0.27万个,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增收。深入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行动,加大数据比对和共享,推动实现政策找人,支持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加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力度。健全完善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机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出口大户、中小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力度,指导企业通过市场手段解决用工问题。持续推进落实用工服务专员制度,依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清单,推行一人一企、一企一案,精准解决企业用工难题。〔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治理,强化源头防欠。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手册》,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加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察执法工作,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依法依规进行劳动用工指导,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推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爱山东APP上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特好办应用,实现作业人员证书网上办理。按照市部署要求,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试点。12月底前,实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和监审联动掌上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做好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宣传指导工作对我县企业职工薪酬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并提交企业信息。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通知,及时做好对我县企业的宣传及指导工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做好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工作。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服务企业能力,依托驻企工作室,开展送法入企宣讲活动,通过宣讲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普及法律知识,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发挥仲裁机构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政府采购

(领域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化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和评审优惠落实措施在政府采购意向中提前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项目提高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力争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2.拓展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服务。探索在科技创新、绿色建材等领域嵌入政府采购+模式发挥财政补助或扶持政策叠加功能创新推出更多惠企融资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政府采购惠企贷融资业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等县有关部门)

3.建立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逐步制定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对参与采购各方主体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政府采购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市场主体减免履约保证金对虚假承诺等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4.推广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推广政府采购项目市域内远程异地评审模式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标准严格专家履职管理完善专家随机抽取规则更好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5.强化政府采购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广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推动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等县有关部门)

6.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探索将监管要求嵌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增设采购关键节点提示功能加强政府采购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智能筛查、预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7.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督导。常态化排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持续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等专项检查健全保证金收退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及时清退(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8.积极拓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模式。规定科学界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实施范围,降低采购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节省财政资金,减轻企业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9.探索实施政府采购盲审探索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实施盲审运用数字化技术,隐藏投标企业信息,评审专家对投标企业技术部分进行盲审突出技术内容的专业化评审,消除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非技术因素的影响,让评标结果更加公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招标投标

(领域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1.清理招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配合排查清理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配合排查清理企业在招投标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建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积极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逐步扩大应用范围,鼓励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前公开发布招标计划。〔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应用。按照市统一部署,配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功能,与市级同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认证登录。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4.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全面推广保函(保险),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5.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范。10月底前,根据市统一部署,探索推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操作标准统一、流程相同,提升市场主体在交易流程、操作无差别等方面的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6.深入推进一标一评9月底前,优化一标一评电子化评价系统功能,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介机构实时评价一标一评电子化评价的基础上,以投标人、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画像,实现信用信息集中展示和按需查询。(牵头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7.重塑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10月底前,梳理投标保证金自动退付节点,按照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网签节点提出保证金自动退付系统优化需求。配合优化保证金收退管理系统,开发保证金自动退付功能,实现保证金分节点自动退付,减少人工操作,并根据运行情况,持续优化提升。(牵头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桓台分中心)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领域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1.实施知识产权领域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行动。9月底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得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市场主体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加大对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高价值专利综合奖补,做好省级高价值专利综合奖补的分配工作。(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等县有关部门

2.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风险预警。(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3.深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增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便利化程度,压缩申请审查周期,12月底前,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50%以上,更高效满足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的用标需求。(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4.探索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参照专利法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理念,引导专利权人实施专利技术免费或低成本一对多开放许可。依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许可信息,促进供需对接,推动专利技术的转化运用。12月底前,在省专利开放许可平台发布公开许可专利2件以上。(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5.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纠纷速调快裁,为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争端提供便利化的仲裁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开展好版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印刷复制业常态化检查,对企业的印刷业务承接、验证、制版、印刷等各个环节严格规范,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7.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大调研、送服务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向创新型企业发放调研需求清单问卷,根据企业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困难或需求,组织专家团队调研走访企业,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大力推广宣传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职能,打通专利快速授权绿色通道加强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通过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专利,实现专利快速预审、快速授权为更多企业运用快速审查制度建立市场优势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市场监管

(领域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1.切实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度共享,持续提升涉企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深入推进基于涉企信息全量归集+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贯彻落实省市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部署要求,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共享信用数据提供平台支撑。(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县社会信用中心;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2.探索加强新兴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新兴业态广告监管研究,切实守牢民生安全底线。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完善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投诉受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3.积极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差异化监管。落实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适时组织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4.切实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树立市场竞争必须一视同仁的理念,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12月底前,开展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5.提高监管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标签化管理模式,11月底前,将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按照行业、区域、信用风险分类等条件,优化标签设置,强化标签运用,对不同类别标签关联的检查对象,通过系统智能校验,自动生成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提高部门联合抽查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6.继续深化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持续深化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报告信息和税务部门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信息的多报合一(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领域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1.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深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快形成以创新领军企业为引领、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科技型企业梯队。力争年内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4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170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参加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引导各类社会资源向中小微企业聚集,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年内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6项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3.着力增强创新券使用效益。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强化创新券补助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使用创新券。(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4.深入开展高校院所与企业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参加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用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通过平台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工作,及时收集、动态更新企业基本情况、发展数据、问题需求等信息,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

(领域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聚才兴业计划。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扬帆计划、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确保2023届高校业生就业水平稳中有升。(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优化提升人才政策服务机制。扎实推进淄博人才金政50条进镇、进企业、进高校、进园区四进活动,依托各级新媒体平台加强人才政策宣传推介,推动实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强青年人才引育创新。精准快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2月底前,开展桓台高校人才直通车引才活动10场以上,推动吸引集聚青年人才质量、数量等整体效能持续提升,力争2023年全引进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少于3000人。(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教育体育局)

4.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5.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数字化建设。完善淄博精英卡信息系统功能,汇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推广淄博精英卡电子卡应用,优化电子卡领取、使用流程,打造更加便利化、精准化的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

6.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容提质。围绕产业链与人才链有机衔接,在以技能人才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中,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探索推进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截至年底全自主评价备案企业数量达到50家。(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优化因公出国、外国人来华等管理服务。持续推介山东省因公出国审护签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出国审批、护照办理、签证申办、外国人来华邀请和领事认证业务一网通办”“掌上办加大APEC商务旅行卡宣传推介(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8.提升淄博精英卡服务效能。优化绿色通道服务事项,对淄博精英卡持卡人才实行分类服务。充分调动市场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服务,扩大绿色通道服务范围,探索高层次人才服务+金融模式,高层次人才凭卡享受绿色通道窗口或预约专员服务。抓好四级服务专员管理,完善服务专员信息定期更新机制。(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

9.优化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服务。积极推进毕业生档案邮政特快转递进程,规范利用机要通信转递渠道,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落实技能兴淄26条,充分运用企业自主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技能人才贯通、社评组织评价、技工院校学生评价、职业技能培训6渠道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技工教育服务重点产业发展能力。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1.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落实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创新机制,实行职称申报董事长举荐制。探索链上企业一评两证试点,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双向贯通。〔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领域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1.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指导企业用好RCEP政策,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部门举办的RCEP规则的宣传解读和辅导,加大对日本、韩国等重点RCEP国家协定实施推广,帮助企业合理利用自贸协定政策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加强贸易投资服务保障。配合市商务局用好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一企一策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地、融资、通关等问题。用好省级国际物流纾困常态化解决机制,积极向市商务局反映我县企业存在困难与需求,协调推进解决企业国际物流需求。(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3.更大力度利用外资。贯彻落实省促进制造业利用外资相关政策措施,打造清单化”“目录化政策体系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4.促进对外开放平台提档升级。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参加第四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港澳山东周等重大经贸活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5.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电商供应链基地、电商直播基地、电商产业带加速提升电子商务规模水平(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6.大力推动恢复和扩大消费。积极组织汽车企业参加市内市外汽车展,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通过报废旧车置换新车,积极打造天齐汽车博览园新能源汽车销售集聚区。大力实施淄博消费提振年行动,年内举办5场以上主题促销活动,助力推动消费回升。(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县有关部门)

7.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11月底前全面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不衔接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逐案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司法局)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法治保障领域

(领域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公室、县司法局)

 

1.加大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供给。组建企业合规律师服务团开展深化企业合规服务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2.切实规范政府涉企行为。部署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持续加强涉企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建立监督平台对涉企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3.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聚焦市场准入和退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品和要素流动等,11月底前,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12月底前,组织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公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5.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专项监督。9月底前,开展贯彻实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落实省级行政执法事项委托工作专项监督。11月底前围绕民生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

6.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政法系统县级接诉即办服务机制及时响应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涉企案件。支持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针对涉企经济纠纷问题推动完善立案、执行和破产等办事流程依法合理压减商事案件办理周期支持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县有关部门)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办理破产

(领域牵头单位:法院)

 

1.持续推进办理破产繁简分流破产申请审查阶段同步审查是否适用简易快速审理,同步开展管理人选任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适用简案快审程序进行审理,有效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牵头单位:法院)

2.全面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专业化建设。10月底前,深化债权人会议网络化工作机制,进一步降低破产办理成本。11月底前,设立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牵头单位:县法院)

3.加强重大破产案件报备。落实全省重大破产案件报备制度,及时报告重大破产案件重要节点进度(牵头单位:县法院)

4.推广应用破产财产信息查询机制。进一步拓展破产管理人信息查询范围,按照上级部署,9月底前,实现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依法查询破产企业相关信息(包括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提高破产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

5.优化金融信息共享、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法院的协调配合,优化法院与金融监管机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重整破产企业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领域信用修复服务,破产重整企业或管理人可依据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书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县有关部门)

 

 

桓台县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解决商业纠纷

(领域牵头单位:法院)

 

1.扩大在线调解组织范围。为当事人在线调解提供法律指引,11月底前,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站点为当事人提供音视频调解场所及服务。(牵头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

2.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一次性终局解纷的制度优势,按照关于全省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通知,统一小额诉讼程序适用限额标准,完善各项适用措施,促进小额诉讼案件依法高效审结。(牵头单位:县法院)

3.探索建立清欠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搭建清欠工作专班与法院协同联动的清欠工作平台,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保、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4.开展拖欠债务案件专项执行。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常态化专项执行,广泛运用法治化手段保障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及时回笼,切实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法院)

5.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会同县社会信用中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对截至2023年2月28日前已经发布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台账。10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完成修复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帮扶一批诚信企业,修复一批失信名单,办结一批执行案件,依法为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障碍,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率。(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桓台县税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淄博银保监分局桓台监管组

6.深化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完善一体化要素式审判机制,推进大数据智能辅助服务。9月底前,使用上级法院建成的类案智推系统,深化21类常用民事案由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牵头单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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