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桓台县绿色货运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桓政办字〔2023〕26号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396B/2023-5421183
成文日期
2023-12-29
发文日期
2023-12-29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桓台县绿色货运配送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桓政办字〔2023〕2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桓台县绿色货运配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桓台县绿色货运配送工作方案
为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有效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依据《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建期内以“绿色环保、便民利民、降本增效、城市畅通”为引领,探索解决城市货运配送中存在的通行不畅、停靠装卸难、“最后一公里”成本高、信息“孤岛”等突出问题。到2025年,城市货运配送运输成本有所降低,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持续降低,城市配送车辆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初步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集约建设不断加强,城市拥堵有效缓解,配送信息实现交互共享,配送模式不断创新,市场主体不断壮大,物流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绿色高效节能措施取得预期效果,物流业降本增效明显,物流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扩大。创建期为2022年12月至2025年9月。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建设城市货运配送枢纽设施
1.依托交通枢纽、产业园区、批发市场、农产品主产区、供应链基地等布局建设1个公共配送中心,开展运输集散、仓储分拨、包装加工等物流业务。〔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各镇(街道)〕
2.推动末端共同配送站共建共用,优化快递自提点、邮政网点及商超便利店、商业区、社区配送站点的布局和功能,为终端客户提供停靠、装卸、分拣等服务。到2025年9月,统筹布局不低于10个末端共同配送站,满足社区、高校、商务区等末端商品配送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各镇(街道)〕
(二)加快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使用
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完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奖补规程。引导快递、物流行业三轮车逐步更新为低、高速微型客厢式新能源物流车,支持4.5吨及以下燃油城市配送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能源补给需求。到2025年9月,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不少于60辆,新增城市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全市要求,专业性冷藏保温城市配送车辆数不少于8辆,纯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城市配送货车保有量之和与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可用充电桩总量的比值达到全市要求。〔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警大队、县供电公司,各镇(街道)〕
(三)强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支持
1.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城市配送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政策,划定货车禁限行区域,优化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路权,为城市配送车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各镇(街道)〕
2.推进城市配送车辆停车便利化。制定城市配送车辆停放管理方案,合理规划临时停靠泊位。在商贸区、商超区、货运枢纽、大型社区等管理区域内,合理规划设置一定比例的城市配送车辆专用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结合我县城市物流配送需求和道路条件,在部分城市主干道和支路设置一批专供城市配送车辆装卸货使用的限时停车位不少于30个。〔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3.促进快递车辆规范管理。建立快递车辆规范管理制度,按照车型及用途对寄递企业运输邮件(快件)使用的车辆进行分类和管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四)加快城市绿色配送信息化建设
1.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发改、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商务、供销等部门的政务信息,围绕运行监测、综合管理、信息服务、数据统计分析、绩效考核5大系统模块,配合建设市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围栏设置、三级节点和充电场站运营管理与预约、车辆监测、政务信息发布、企业日常监管与考核评价等功能,并与试点企业信息平台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2.推进试点企业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搭建信息平台,整合社会闲散运力资源,实现物流资源集约整合和精准匹配,有效提高城市配送运行效率;提供信息查询、物流追踪、在线交易、保险理赔等基本服务及多元化增值服务,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一站式服务需求,引导试点企业搭建功能完善、数据互通的信息化企业平台。〔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街道)〕
(五)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
1.鼓励先进配送组织模式推广应用。结合全市城市共同配送模式推广应用政策,鼓励连锁零售企业、专业市场商户、便利店商圈采取共同配送模式。到2025年9月,城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2.推广快递行业共同配送。鼓励引导快递行业实现共同配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促进、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推进快递行业共同配送模式应用发展。〔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镇(街道)〕
(六)强化绿色货运配送运输市场管理
1.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积极培育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的AAA级(含)以上物流企业。〔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2.强化配送市场管理。结合全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标准、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全县考核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及周期,结合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3.建立城市货运配送调控机制。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调查,强化城市货运配送需求管理,重点就需求类型、分布、总量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城市货运配送现状,预测城市货运配送行业发展趋势。〔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七)建立发展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资金保障机制,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更新、运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创建期间,领导小组根据全市考核指标,制定全县创建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分工与职责,按年度对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服务、引导作用,定期收集行业信息和发展动态,开展行业调研,服务政府决策,帮助企业对接相关资源,参与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标准、政策措施等,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培训交流,促进资源整合、共同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整合、梳理我县在物流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引进培育、新能源车辆推广、招商引资、铁路和航空运输补助等方面现有资金支持政策,强化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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