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44130号
建议人: 王晓璇
主办单位: 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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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晓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限塑令”及国家九部门《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实施工作的通知》,规范塑料购物的生产销售使用行为,我局依据部门职责多次开展“限塑令”专项整治行动及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购物袋经营户、商超、市场、门店,监督检查塑料购物袋销售使用情况,经营者、消费者宣传“限塑令”,引导、督促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限塑”令

针对您提出的“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结合部门职能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落实“限塑令”,拒绝白色污染,进一步巩固“限塑”工作成果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日常监管。根据我局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县辖区内未发现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摸底排查力度,一旦发现塑料购物袋生产行为,立即介入检查,依法进行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防止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质量不合格情况发生。对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主体资格、销售的塑料购物袋进行合法性检查,督导购物袋经营者对塑料袋的购销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完善购销台账,落实超薄塑料购物袋禁售制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格予以查处。

二、推广塑料购物袋替代品,减少白色污染。进一步加强宣传“限塑”工作,加强塑料购物袋替代品的推广使用。我局督导大型商超企业作为“限塑”第一责任人,带头创建“绿色商超”,指导商超等零售场所设立购物袋替代品专营点,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购物篮等,供消费者选择购买。逐步引导推进环保袋、布袋、编织袋等替代品取代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倡导群众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共同营造绿色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不定期开展整治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塑料购物袋销售点为重点场所,以违规销售、违规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为重点检查内容,采取检查台账凭证资料、抽检塑料购物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塑料购物袋销售经营者提供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等行为针对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积极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探索建立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监管模式。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市场监管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建议企业及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