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桓台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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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02XA/2021-51362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03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司法局 |
一、政策背景
1.征集过程。2021年2月,发布《关于提报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提报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对2021年度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民生工程确定的工作项目进行了筛选。
2.确定过程。2021年3月,县司法局与拟进入目录的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进行沟通后,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拟确定列入2021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为3项,分别是《桓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桓台县教育资源布局调整》、《自来水价格调整》。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桓台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
三、出台目的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
四、重大举措
凡是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其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由各承办单位根据决策事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履行方式并形成程序履行报告。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前,应经过合法性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桓台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报县委同意后再行向社会公布。
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可以增加或撤回。